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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石出版社要出《青瓷》的完整版,我一直拖着没敢同意。
因为这本书的原版已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在五年内加印了三十四次,正版盗版销量加上手机网络阅读,读过这本书的人起码有近千万,我担心出版社是否还能找到新的图书购买者。
是读者让我改变了看法。
当我有机会与其中的极少部分直接沟通的时候,他们总是不吝美言地表达对《青瓷》的喜爱,其中又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告诉我,他们曾买《青瓷》送给朋友,自己则读过一遍两遍三遍四遍,最多的一位,竟读了五遍,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悟与收获。
读了五遍的这位,是我们当地最大的一个医药公司的副总,平时日理万机不说,也非常有学养,是读过很多中外名著的。
当着其他几位著名作家,这样的溢美之辞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冷静下来以后我在想一个问题,《青瓷》到底凭什么获得了读者的喜爱和持续的关注?
写作《青瓷》之前,我是一个心无旁骛的商人,从事的行业是拍卖,像小说中的主人公张仲平一样,主要是做法院的业务,整天跟承办法官打交道。
因为做事敬业,很快就赢得了委托方或“客户”
的信任,生意也就因此风生水起。
如果生意一直顺利,大概就不会有《青瓷》。
因为生意做开以后,你会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更不会有码字的闲工夫,你也不会有自曝所谓行业内幕的主观动机,因为那无异于自断财路。
2003年年底,我所在的省发生了一宗腐败大案,涉及的拍卖公司有十来家,涉及的法官有数十人,级别最高的是省高院的原院长、市中院的某副院长等人。
这是一个由中纪委派出调查小组督办的案子,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我很不幸地成了那被带出来的“泥”
,以“协助调查”
的名义,被“请”
到了“里面”
。
我自认为从来不是一个胆大妄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我只是按照一个“合格”
商人的标准和套路,做人做事,在做人做事的过程中,我也总是在竭力平衡贪婪与恐惧、规则与潜规则的关系,所以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了解我的朋友认为我很“冤枉”
。
因为受贿者很快交代了我行贿的事实,所以我经历了刑拘、逮捕的过程,并最终从协助调查的宾馆拎出来关进了看守所。
那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期,内心里既咒骂出卖我的“朋友”
,又渴望随时得到命运的垂怜。
希望、失望、绝望、再希望……几经反复,我终于想明白了,什么时候获得自由,自己完全做不了主,越想早点出去,越是会把心态弄得很浮躁很糟糕,真正地度日如年,还不如干点别的,于是开始了写作。
最开始是准备写武侠的,一口气便写了两三万字,回头一看,觉得挺无聊的,一是跟金庸之类的大师比总有那么一点距离,一是赶上和超过了他们又怎么样?那些飞檐走壁的侠客,跟我和读者的生活,又有什么现实上的关联呢?
有过身陷囹圄经历的人都知道,在看守所里最“畅销”
的书永远是法律书,每个被羁押的人,都会有自修法律的强烈愿望,为的就是自我救赎。
我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