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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窃听器。
在听到她说出的那一刻,路振博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一道凛光,有什么猜疑被激发了出来。
关于奚俞的死,其实在半年多前路振博也做了很多种假设。
倘若真是他杀,那么就要从他身边有动机的人下手。
可种种结果都表明他是个无怨无仇,对人热情亲切,不谙世故,成绩优秀的小少爷,对他评价最多的就是“真诚”
、“认认真真的和你交朋友”
,所以他杀就显得扑朔迷离——他根本没有污点,更无法将那不存在的污点放大从而引得凶手出现。
而且,可能只是普通的谋财害命案件。
要是那样的话,就是回家的夜路上被不法之徒袭击,偷走其钱财并将尸体丢弃到人烟稀少的郊区河岸。
奚俞的钱包、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其他物品确实都不见了,被犯人掏的一干二净。
然而这种假设很快便被推翻,原因是戴诗蒙当时的口供。
“我很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我和他一起放学回家,晚上8点之前还和他通了电话。”
戴诗蒙不像是在说谎,但表情也很微妙,像是在提醒警方什么,又不打算全部说明。
尸检结果表明奚俞的死亡时间是9点,也就是说,行凶时间仅仅只有一个小时零十几分钟。
奚俞的死是在那期间发生的,从而在那时间段内出现的人的区域缩小了,范围却增大了。
警方不可能对一件凶案无限期地投注过多人力物力,其实路振博当时也觉得麻烦而不想再继续追查下去。
原本奚俞的尸体就不是在死亡后立刻发现的,因为他失踪了一周,而在那一周之中,放佛没有人察觉到他失踪的诡异,至于戴诗蒙,她说自己在那一个星期里因病住院,医院也有她生病的名字和日期记录。
事情就变得更加奇怪繁琐了。
路振博觉得根本无从着手,但那时,苏穗已经自首,所以路振博便决定从她身上找出问题。
只是有太多说不清的地方,路振博始终耿耿于怀。
苏穗不过是一个柔弱的未成年少女,她在自首当天也一副畏畏缩缩的胆小模样,那样的小女孩也可以下手杀人?但也不能这样想,杀人与这些无关,何况对方要是对她毫无防范意识的话,也不是没可能。
可凭她一个人的力量又是怎么做到杀人的后续问题?奚俞的头部有重物砸伤,脖子上也有勒痕,如果已经用重物砸伤了他,脖颈上的勒痕显得实在多余。
这两者可以断定是同时进行的,然而单凭一人之力,是无法在同一时间完成这两项的。
——她有一个能干的帮凶。
不管是在她自首时,还是“洗清嫌疑”
后,路振博都不曾怀疑她有帮凶这一点。
而她自己也对警方提出的各种问题混乱不已,她解释不清自己的动机,甚至连杀人时的手法都形容的模糊不堪。
最后报告是这样写的:“凶手当时非常害怕,用巨大的砖块砸伤被害人之后已经慌乱不已,将其身上的全部证件拿走是为了掩人耳目,最终将被害人推下高坝沉入水底,而当时恰值冬季,高坝下的水蓄的很满,而被害人便沉入冰层水底长达一周后才被发现尸体。”
没有解释脖子上的勒痕,而且还有一点很奇怪,“已经慌乱不已”
之后,为什么还会理智的拿走奚俞的所有证件?这说辞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