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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公、侯、伯、子、男之类的封爵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了。
1、他们拥有自己的封地,位尊一方,诸侯国内官员任免都是自己说了算——有权。
2、整个诸侯国的赋税都是私家收入——有钱。
3、诸侯国内的军队由诸侯王统领,不受朝廷调遣——有军队。
这就意味着,实力强大的诸侯王是随时可以拥兵自立,割据一方的——春秋战国时期,混战不休的那些大国小国,起初哪一个不是被君王分封的诸侯?(所以,秦始皇兼并天下后,李斯才建议废除分封,采用郡县制。
)
因此,握着这么大权力、这么多钱、这么多兵的诸侯王,简直是皇帝的眼中钉心头刺儿,必欲拔之而后快。
刘邦也是一样,之前打江山的时候,封王都已经封出去了,做为皇帝当然不能出尔反尔,但——我不能食言自肥,却能寻衅除掉你,换成我自己的儿子!
所以,汉高祖刘邦自即位起,就利落地动手了。
燕王臧荼、楚王韩信、韩王信,第四个……就轮到了子承父业的张敖。
汉七年,高祖刘邦过赵。
论理,这个时候,无论皇帝怎样找茬儿,唯一的应对策略就是——一忍再忍继续忍,打落牙齿和落吞。
史记里对于这一段的记叙,其实有些误导读者的(应该是为尊者讳,有意误导。
)
毕竟汉高祖刘邦在设计逼反张敖时的这些行径,即便在当时相对开放的社会风气下来看,也实在太龌龊不堪了点儿,所以记叙时就十分隐晦。
在涵括了张敖生平主要事迹的《史记·张耳陈馀列传》里,记载的事件大意是这样:汉七年,高祖刘邦过赵,赵王张敖礼之甚恭,但高祖却在宴间箕踞詈(十分放涎地坐着骂),令张敖受了屈辱。
所以,赵相贯高等人十分忿愤,谋划在第二年刘邦再次经过赵地时,派刺客行刺。
张敖反对,但最终,贯高几人坚持行刺,而他没有阻止。
这一段记叙,给人的错觉是——只因皇帝刘邦在宴席间对张敖态度倨傲无礼,存心羞辱,贯高等人就怒不可遏——“今怨高祖辱我主,故欲杀之”
,决定行刺。
而当贯高、赵午对张敖说“高祖无礼,请为王杀之!”
时,张敖当时的反应是“啮其指出血”
——隐忍地死咬着手指,直到流血。
我自已起初读这一段时,觉得其中有两个疑点:
1、不过是被皇帝骂了几句,怎么就屈辱到了令赵王张敖“啮其指出血”
,赵国两位相国愤而轼君的地步?
2、为什么过了整整一年才动手?(只是派了几个刺客藏身驿馆复壁中伏击,应该不需要做准备多久)
但,等后来读到《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这些疑惑迎刃而解。
这一篇中记载:淮南厉王刘长,是高祖最小的儿子,他的生母原本是赵王张敖的美人。
汉高祖八年,皇帝刘邦经过赵地时,赵王把美人献给他,因此有孕。
原来——真正逼反张敖的,不是汉高祖七年,刘邦在赵国时的“踞坐”
与“詈骂”
,而是第二年他再次经过赵国时,宠幸(强.暴?)了张敖的妃子赵姬。
所以,刺杀才会发生在汉高祖八年,而非汉高祖七年。
而,张敖屈辱得“啮其指出血”
的原因,是皇帝在自己的王宫里污辱了他的妃子。
此处,太史公虽用了“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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