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7章 记性不大好(第2页)

春兰闻言一愣,而后开口道:“能被郡主看上,是奴婢的福分。

只要郡主不嫌弃,奴婢自然是愿意的。”

这话,对楚烟而言就随便听听罢了。

放着好好的主子不做,谁愿意去当个奴婢。

她看了春兰一眼,笑了笑没说话。

春兰知晓她不信,低声开口道:“郡主可能有所不知,奴婢乃是罪臣之女,胳膊上还被刺了字的。”

听的这话,楚烟不由朝她看去。

春兰忙着给香怡端水,一边干活一边道:“奴婢虽入了宫中,却是个贱奴,原本在浣洗处当下人。

后来,浣洗处的嬷嬷觉得奴婢做事体贴知进退,便将奴婢推到了六公主的殿中。”

“奴婢几番运作,才被换到了乾清宫。”

说到这儿,她抬眸看了楚烟一眼,笑了笑道:“不瞒郡主,奴婢本是想过能够侍寝的。

亦或者,能够得到陛下的赏识,以便为被发配苦寒之地的父兄求情。

可后来……”

她轻叹了口气,收回目光没有再说。

楚烟知晓她的未尽之言,淡淡开口道:“你既是为父兄求情,为何还舍不下那些。”

春兰垂了眼眸,低低道:“奴婢其实想过舍弃的,毕竟父兄是拼了命,求遍了所有人,才将奴婢送到宫中,而不是被充为军妓。

可奴婢知道,对父兄而言,若是我当真那般舍弃自己,定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楚烟没有说话,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道:“你想的也没错。”

春兰将漱口的水递给香怡,开口道:“奴婢昨儿个想了一夜,实在不知如何做,才能得到郡主青睐,思来想去还是诚这一字,最为有用。”

说完这话,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抬眸看着楚烟道:“恳请郡主,给奴婢一个证明自己有用的机会。

奴婢不求良娣之位,只求郡主相助,救父兄脱离苦海!”

说完这话,她深深拜下,久久不起。

楚烟闻言皱了眉,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淡淡开口:“说说你父兄的事儿吧。”

春兰抬起头应了一声是,刚要开口,杨嬷嬷便来通报,说是尚月来给楚烟请安了。

楚烟看了春兰一眼:“你先起身,这事儿不急,有的是机会慢慢说。”

香怡应了一声是,站起身来安静的站在一旁。

尚月进了屋,瞧见春兰也在,心头不由就是一阵厌烦。

但她没有表现出来,朝楚烟行了一礼,得到一声免礼之后,才转眸看向春兰道:“春兰姐姐,来给郡主请安,怎的不唤我一声,你来的这般早,倒是显得我来晚了。”

楚烟闻言,朝香兰看去。

香兰神色不变,笑了笑开口道:“对不住,许是我忘了曾答应过尚月妹妹,要一同来给郡主请安之事,还望尚月妹妹不要见怪。

今儿个咱们再约一次,明儿个我定会唤你。”

说完,她又笑着道:“我记性不大好,昨儿个咱们是何时约的呢?”

尚月闻言顿时黑了脸,轻哼一声道:“春兰姐姐确实记性不大好了,不记得也罢。”

她收回目光,转眸看向楚烟,一脸关切的问道:“郡主身子可好些了?”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