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八百六十三章 与我为敌者皆斩上(第1页)

初时艰难、阻塞,而后得心应手。

<br>度激增!

<br>霎时,那一条中品天煞血精便宛若一条龙蛇游弋般,瞬间穿梭过粘稠的血潭之水,越来越快往陈锋遁掠而去。

<br>其后,一道身影极追击。

<br>至于另外一条下品天煞血精,陈锋却是无暇分心兼顾,便落入其他人之手。

<br>也罢。

<br>左右只是一条下品天煞血精而已,就算是被他人取走,也不是不能接受,至少比中品天煞血精被人取走要好。

<br>不多时,那一条天煞血精便在剑感神异携带下来到眼前,陈锋立刻将其摄入识海内。

<br>感知中,比起下品天煞血精更为粗大数倍。

<br>吞噬!

<br>提炼!

<br>萃取!

<br>三个环节近乎瞬间完成,便是一道极其精纯的异力弥漫而出,比起此前那一条萃取后的下品天煞血精来,起码强了三倍。

<br>霎时,一分为三,融入三大真魂内。

<br>三大真魂齐齐一颤,一阵清凉舒适感立刻滋生,宛若潮水汹涌般的席卷,那般感觉比起此前更为明显强烈许多。

<br>陈锋都可以感觉到自身三大真魂更为显著的提升。

<br>果然,中品天煞血精的淬炼提升效果是下品的数倍。

<br>“混账人族,交出那中品天煞血精。”

<br>一道气急败坏饱含怒意杀机的嘶吼声顿时传来,同时,便是一道煞气冲霄的身影裹夹着惊人威势逼近。

<br>天煞血精有其特性。

<br>那就是无法带着离开天煞血潭,换言之,得到天煞血精后便是直接吸收入体,再慢慢的将其炼化吸收。

但因为炼化过程当中,会承受到其内所蕴含的煞气和混乱意志的干扰与冲击,这需要时间逐步炼化排除掉,最终将剩余的精纯异力吸收,用以滋养自身的道魂或<br>者道体,从而达到提升的目的。

<br>整个过程需要时间。

<br>正常情况下至少都是个把时辰以上。

<br>而且,就算是品级越高的天煞血精炼化吸收的难度也不会下降,毕竟品级越高的天煞血精虽然所蕴含的煞气、混乱意志越少,但异力却越雄浑磅礴。

<br>此消彼长之下,正常也得耗费个把时辰才行。

<br>当然,如此多年下来,也不是没有人研究出一些能够辅助炼化吸收的秘术、秘宝,但就算如此,也不过只是加快几成最高一倍的炼化吸收度罢了。

<br>换言之,就是从一个时辰缩短到半个时辰。

<br>如今,陈锋将那一条中品天煞血精吸收入体不过也才短短一息时间而已,甚至都来不及炼化,完全可以重新取出来。

<br>要么……对方主动取出。

<br>要么……将对方击杀,那天煞血精自然会遁出其身躯。

<br>没有丝毫犹豫,那身影裹夹着骇人至极的威势袭杀而至,显然是不给陈锋丝毫余地,直接就要将陈锋诛杀。

<br>源境第二重巅峰的力量彻底激,绝无保留。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