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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娇娇很喜欢这双鞋子,不用试都知道它上脚一定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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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小季知青居然无师自通学会给惊喜了。
她欢欢喜喜回到房间,用季怀安之前给她准备一直没用上的木盆泡了个脚。
因为天气热,她水温也没有挑很烫,只是微微带点温度。
等她泡的差不多,一身水汽的季怀安也从后面回来了。
不用阮娇娇说,他就很自觉的把洗脚水倒了。
“这双鞋我好喜欢~是珍宝妈妈的手艺对不对?昨天珍宝跟我讲,我还以为你要给我做衣服呢。
这双鞋比衣服还好~季怀安你真好呀~”
阮娇娇把脚支在床沿做着足部护理,嘴上还没忘夸夸夸。
这也是她之前学来的经验之一。
不管男朋友买了什么,只要用了心,你就要夸他。
把他夸的飘飘然,他以后才会更用心,准备更多的惊喜。
反之,要是没什么表示或者直接挑毛病,会非常打击人,以后也就收不到什么惊喜了。
季怀安此时确实很飘飘然,怎么也克制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
他注意到了阮娇娇走路不舒服,特意找了村里纳鞋底最舒服的宋根花和绣花最好看的珍宝妈妈共同做出这双鞋。
他买的细棉布够做三双这样的鞋子,但为了让她们多上心,早点完工,他不仅给了肉票,也承诺剩下的布料都不要了。
季怀安不是没想过给阮娇娇买衣服做衣服,可公社根本没有好的料子。
换句话说,不止是公社,现在市面上的料子不是棉麻料就是的确良,根本配不上阮娇娇。
“你喜欢就好。
鞋子大小是我目测的,可能不太准。
你看看合脚吗?”
阮娇娇擦完足霜,踩进鞋子穿好走了两步,开心道:“刚刚好!”
布鞋非常轻,鞋底也真的非常柔软,踩在上面像踩棉花一样。
一想到以后走路不被石头硌脚了,她就开心。
阮娇娇像只小蝴蝶一样飞到季怀安身边,抱了他一下。
还没等季怀安感受到什么,就松开了手。
不是她不想继续抱,实在是天气热,季怀安身上又总是很烫,她不要一整个下午身上都黏糊糊的。
“你好厉害啊,看一眼就能知道我的尺码。
上面的绣花颜色我也好喜欢,深深浅浅的蓝,特别好看,是你选的吗?我不是很喜欢供销社那种大红大绿的花,就喜欢这样的,你真懂我~”
阮娇娇明知故问,不是为了挤兑季怀安,而是夸他的同时,重点提及了自己的喜好。
这样一来,以后就算是他自己挑选,也会降低踩雷的风险。
“是向红嫂子自己绣的,我只说了想要好看精致一些。”
季怀安实话实说,也在心底暗暗记下了阮娇娇的喜好。
大红大绿不喜欢,粉色应该是喜欢的。
不知为何,他又想起了那双粉色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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