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是正文,一则关于《舒楚然的独白》
记得第一次见到谢煜之的时候,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充满着温暖的午后。
初来乍到溪县的我被陈伯松带领着去办公室,认识接下来即将带教的班级里面的各位老师们。
轮到谢煜之的时候,陈伯松在旁边作着介绍:“这就是三班的班主任,谢煜之。”
他穿着一身白衬衫黑西裤,浑身上下透露着温润如玉的气质,干净清爽的打扮,像是一缕沁人心脾的海风,带来清冽舒适的凉意。
眉宇间的温和清俊更是带着一点淡淡的冷漠和疏离。
他轻声对着我说:“你好”
。
四目相对间,我清楚的听见自己脑海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突然炸裂了,这让我瞬间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我不知所措的羞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的对他说:“你好”
。
那便是我和谢煜之的初次相遇。
于我而言,谢煜之他真的是一个温柔美好的人,就像是冲破黑暗带来的那束璀璨耀眼的光芒,让人忍不住想要去靠近。
从我第一眼见到谢煜之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了他。
当然,这份一见钟情的喜欢不足以苦苦支撑我继续坚持下去的勇气。
后来在日月积累的相处过程中,我对他的喜欢逐渐演变成了深爱。
无论是在面对学校的工作上面,还是私底下的生活中,谢煜之都始终对我有礼相待。
或许他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礼貌和热心,对刚来溪县人生地不熟的我多加照顾和帮扶,同时也因为我和他是同一个院校毕业的缘故,说起来算是他的后辈和师妹。
有了这层身份的加持,我自认为在他的心目中也许对我是不一样的,至少在别人眼中,我是特别的。
就这样,我默默喜欢着他,以朋友的名义一直待在他的身边,并和他保持着正常联络。
某一天,我抱着满怀期待的心情,对他表达了自己热烈真诚的喜欢,可是他却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我。
至于我的这份喜欢,他其实一直都是知道的。
当时的我一脸茫然的问他:“为什么?”
夜挽澜新书我曝光前世惊炸全网已开~司扶倾一睁眼,不仅被夺了气运,人人还让她滚出娱乐圈。重活一次,她只想咸鱼躺,谁知现在圈内人只知拉踩营销,没点真本事,不好好磨炼演技,这样下去还能行?怎么也得收拾收拾。司扶倾捏了捏手腕,动了。后来,网上疯狂骂她不自量力倒贴郁曜,造谣她私生活不检点,而国际天后今天我能站在这里,多亏了倾倾top1男顶流离我妹妹远点郁曜就连国际运动会官方恭喜司扶倾拿下第13枚个人金牌,等一个退圈当天,全网瘫痪。史书记载,胤皇年少成名,八方征战,平天下,安宇内,是大夏朝最年轻的帝王,他完美强大,心怀天下,却因病死于27岁,一生短暂,无妻无妾,无子无孙,是无数人的白月光男神。无人知晓,他再睁开眼,来到了1500年后。这一次,他看见了他遥想过的盛世大夏。不久后胤皇身份曝光,司扶倾得知偶像竟然就在身边,她敬佩万分,只想司扶倾努力奋斗,报效大夏!胤皇以身相许司扶倾???我一心奋发上进你却想要我?全能颜巅女神×杀伐清贵帝王从全网黑到封神顶流,顺便和男神1v1...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高考落榜之后,林恩直接觉醒了神豪修仙系统叮!系统发布任务请宿主在五分钟之内突破元婴境!任务失败惩罚九转神魂丹x999,仙人道场一座!林恩表示只能咬着牙承受这任务惩罚了啊!叮!系统再次发布任务请在十分钟内突破元婴境!失败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任务失败惩罚九转神魂丹x9999,仙人道场两座!林恩系统,你这真的是在惩罚我吗?我都没有一点点想要努力的欲望了啊!...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