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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混沌八万一千三百九十二年鉴,斓沂州血魔族大乱,天君亲遣九名尊神率兵楷同人间三十六路地仙族前往斓沂州应战,战火连绵二十年,诸多上仙上神于战火中陨落,其中身份最为尊上者,当数太古凤凰之祖,司雪神凤知潆。
同年九月初二,古神文宵领兵直驱敌营,俘获血魔族兵将九千余人,镇压血魔之君于天柱山下,从此魔族四海升平,再无战乱。
天君钦封古神文宵为云暮镇南长生帝君……
混沌八万年,距今已足足有二十八万年了,我曾经的好友,知己,从那个名唤文宵,好抚箜篌,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每次改兵器图都得请我前去坐镇兵阁,每添一笔,都得细细盘问我好几遍是否得体,是否精致的青衣少年,变成了如今四海朝拜,九州敬仰,一生战功赫赫,妖魔鬼怪闻之立地猝死,打的西山那条老龙满地找牙的云暮镇南长生帝君……而身为他好友兼知己的我,则堕落的只剩下了上古史册中的一个名字。
其实这也并非是我所乐意见到的,假如当年还有第二条选择的话,我才不会想不开用焚烧自己灵魂为祭,唤出了上古的诛仙大战呢。
如今可好,头功没抢着,还白搭上了自己的一条性命!
君池以前总说我傻,诚然,我如今自认了。
毕竟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从古至今,约莫只有我一个人干过。
而天书上关于我的记载,也不过仅有那寥寥两笔,东拼西凑方可得个答案:我是在战场上因公殉职的,死后,还劳天君大人带着众仙给我多上了两年坟。
可也只有我自己晓得,我的死,并非是简简单单的被敌军砍死的。
依着我的本事,被砍死永远只有别人,而我的死所换取来的荣耀,换取来的光辉,到末了全被另一个不要脸的女人给抢了,冒领功劳也就算了,连我扒了自己的内丹才救回来的男人,她也要来分一分,呵,枉文宵聪明一世,这次竟被一个女人给忽悠的团团转,也真是够笨的。
犹记当年,我跑到血魔老巢要与血魔同归于尽的前两个月,文宵曾穿着他那件常年不改色与款式的青仙袍,手提一把削铁如泥的泛冷光长剑,清风霁月的站在一梭朦胧月色下,用着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狠心的话——
“兄长他早便说过,你这凤凰,正邪未定,神魔难分,你的身体里也流淌着一半魔族的血,迟早,会成为天界的祸害。
我一直不肯相信这些事,因为我信你,你说你不会入魔,我便信你不会。
你说你会一直效忠天界,我也从不曾对你有过半分怀疑,可是事到如今,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
你还如何……如何狡辩?”
那剑的尖儿,便正指着我的心口,我看着风姿倜傥的青衣少年,弯唇一笑,“你既已信了我这么多年,为何,这次不愿意,再信我一回?”
青衣少年压抑着眼里的悲怆之色,一字一句道:“三十万兄弟的性命,都丧在了你的手中,你让我,如何再信你。”
我苦笑,笑出了眼泪:“是不是,我便不该活着回来,是不是,我只有同他们一起,死在血魔的陷阱里,你才会信我,没有做过那些事。”
他紧皱眉头,摇头道:“知潆,你可晓得,我最生气的不是你背叛了天界,而是,你连对我,都不肯实话实说。”
“我说我所言一切皆是真,你可有过一刻,是相信我的?”
“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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