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霍尧慢条斯理的摇头:“晚晚,你这话说得不对,生男生女,基因决定,非人为可控。
做不到的事情,不要随意承诺。”
季晚浓:“…………”
他这时候严谨个屁啊!
她就是想恶心恶心温秀兰,还真当他们俩这对假夫妻要备孕啊?
神经病!
霍尧:“虽说儿子女儿都一样,但我还是更喜欢女儿一些。
要是长得像晚晚,那就更好了。”
霍奶奶已经笑的整张脸都皱巴在一起了,看得出来,她是打心眼儿的高兴:“是啊,重孙女更好,更好!”
季晚浓:“…………”
他是真会演!
演技比她还投入呢!
温秀兰还没走出偏厅,就已经气的把霍楷栋的手给甩开了,力道之大,让霍楷栋脚底下都微微趔趄了一下。
看来温秀兰气得够呛,真解气!
霍家,还真不存在重男轻女,反而是有些重女轻男。
因为女孩在霍家,是稀有物种,就一个霍钰珂。
孙子辈儿更是连一个女孩都没有,霍楷勋搞出来的那个私生女不算,霍奶奶从没承认过她的身份。
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才格外的羡慕。
没有孙女的霍奶奶,简直就是把晴晴当亲孙女在疼,这份对孙女的渴望,也有一部分投射在了张姨的女儿身上。
张姨女儿的名字,就是霍奶奶给取的。
霍舜笑呵呵的拱手抱拳:“奶奶,那我可就提前恭喜您抱重孙女咯?啧啧……阿尧,弟妹,等会儿吃饭,我必须得给你们俩敬一杯酒,你们俩真的是救我于水火之中啊。”
季晚浓又装作害羞的样子,低下头去,躲在霍奶奶的身后了。
霍尧略一挑眉:“备孕,戒酒。”
霍舜:“瞧我这脑子,那就以茶代酒吧。”
季晚浓:“…………”
就霍总这身材,这颜值,还有这演技,说真的,出道吧,一定能大火。
——
温秀兰被丈夫拉到了餐厅,气愤的脸都涨红成猪肝色了:“你看看那个季晚浓,都要踩到我脑袋上了!
妈把手镯给了她,我买不到的包她也有,合着我这辈子都没办法摆脱这些冒穷酸气的人了是不是?”
霍楷栋理解妻子的气从何处来,年轻的时候,肖红就比她更受妈的喜欢。
在物质上,除了那只羊脂玉手镯,妈对两个儿媳妇一视同仁,二房有的,他们大房也有。
但人的心,偏了就是偏了,态度言谈,从方方面面,甚至是一个眼神都能表现出来。
妻子是被娘家人宠大的,打小就是人群里的焦点,不论是出身还是学历又或者是样貌,妻子样样不比肖红差,输给肖红,她自然咽不下这口气,处处都想跟肖红一争高低。
季晚浓的出身和肖红一样,肖红不在了,她就是二房的主母,妻子自然就把对肖红的敌意和竞争悉数转移到了季晚浓的身上。
霍楷栋只能温声劝道:“你消消气,也不用着急,那只手镯仅仅只是当妈的给女儿的嫁妆。
妈要给钰珂,是钰珂笃定了不结婚死活不肯要,妈才给了肖红。
是你偏要认为那只手镯代表家主的地位,我跟你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你就是不听我的。
你说,我有必要骗你么?”
温秀兰心里的芥蒂很深:“那为什么给肖红不给我?我哪点比不上肖红?”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