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3章 再次采摘蜂巢(第2页)

阿三竖起大拇指,“干的好。”

这时在后面追他们的蜜蜂又增加了一点,这些蜜蜂回去发现老巢都被偷了,那叫一个愤怒。

于是召集了一大半的蜜蜂,全部来追这些小贼了。

云瑶看着后视镜里面的密密麻麻的蜜蜂,继续踩油门,这次他们足足开了半个多小时,才把后面的蜜蜂甩掉。

甩开蜜蜂之后并没有立刻停车,而是又往前开了半个多小时,重新找了一片区域,这才停下。

当大家看着储物戒指里面的蜂巢时,嘴角都咧开了花。

“嘿嘿嘿!”

“值了值了!”

云瑶刚才趁乱的时候收了一点蜂巢和蜜蜂进自己的空间里面去,同样还把花海里的那片花移栽了不少进去。

这样子她的空间里面就能自给自足了。

下次再遇见蜂蜜的时候也不至于把人家的家偷成那个样子,让它们追了半个多小时都不肯走。

“我们出来这么久,也该回去了!”

众人手里都捧着一杯蜂蜜水,喝了补充体力,又补充异能。

他们现在蜂蜜多,可以造了,没有了没关系,再来拿一点就是了。

现在他们几个人还不知道,托他们的福,这些蜜蜂也成精了。

现在派蜜蜂在花海外面守着,一旦发现有两脚兽靠近花海,就立刻展开猛烈的攻击,坚决不让他们进入花海。

后面不少人想要进来采集花的时候,都遭了蜜蜂的毒手。

莫军点头,“我们这次出来最后一个多月了,确实该回去了。”

“嗯,基地现在一天变化比一天快,要是我们在外面待太久的话,回去估计要好久才适应。”

“嗯,回去看看也好,也不知道地下基地变成什么样子了。”

“行,现在天色还早,现在走吧。”

众人一致商量好之后,就开着车子往华南地下基地的方向前进。

他们出来的时候就向西出发的,现在往南开就行了。

而且地下基地给的通讯器也有一点点的导航功能,还不至于让他们迷路。

回去的途中他们并没有下车采集植物,倒是遇见了不少外出的幸存者。

有的是开车,有的是走路,不过都是结伴而行的。

精神面貌都比以前好了不少。

虽说这些植物的复苏,让世界变得天翻地覆,但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丝残喘的机会。

这些植物有利也有弊,最起码能够让人类填饱肚子,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当然危险和机遇是并存的,想要拿到这些植物也不是容易的。

我射的时候,后面找了一个地方停下来,从空间里拿出那天做的鱼。

现在已经分好了,一人一份,直接端着吃,吃着吃着,他们旁边忽然停下一辆车子。

是一辆经过改装的suv,车身呈现白色,上面还加了不少花纹,看起来倒是花里胡哨的。

车子直接停在了陆今安他们的面前,众人端着碗齐齐后退了几步。

喜欢末日降临后我重生了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末日降临后我重生了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