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8章 我是电竞大神的黑粉 15(第1页)

沈裴接着也打开了谢孟筠的纸条,纸条上的字狂放不羁,与他的性格自有些相似,不拘一格,独树一帜。

“鬼屋?”

“嗯,我的最爱,我觉得这里应该挺适合我和哥哥的~”

赵宣笑得荡漾却不下流,更像是罂粟花,引诱人一步步走向他,心甘情愿的入了陷阱。

至于其他四人也陆续拿出了对方的纸条,比起他们这边写下的约会场地,他们的...显得正常不少。

有的是海洋馆,有的是画展...

赵宣提出上午去夹娃娃,下午再去鬼屋,节目组要求他们中午必须在家吃饭...

早上还有自行准备早餐,所有人在一起讨论早餐的问题。

赵宣难得主动了一次,拉着沈裴表示早上的他们做,他买回来的面粉和鸡蛋,白糖,葱就是为了明天早餐准备的。

但其他人都是艺人,需要保持身材,所以纷纷表示,可以自己动手。

赵宣也不勉强。

反正他和沈裴不需要保持身材。

他似乎到哪个世界都是吃不胖的体质,至于...楚歌碎片,哪个世界都是心机深沉,动脑子的选手,所以也没胖过。

后面陆陆续续几人聊了大概一个小时,各自分开回了房间。

赵宣特意在微信上发了一个晚安给沈裴。

隔着一道墙收到晚安的沈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屏幕上停留片刻,犹豫片刻,打下三个字...

裴:早点睡。

赵宣看到这三个字时,没忍住的啧了一声,毫不意外的笑了。

*

翌日。

早睡早起?的赵宣,装作一脸淡定巧合的碰上早起晨跑的沈裴,换上自己带来的运动鞋,一脸笑眯眯的换了鞋子。

“哥哥,真巧,没想到我们两个在这上面也这么默契。”

沈裴一脸平静的打量了一眼衣服领子都没完全拿出来的少年,少年蓬松微翘的头发,就像是有些炸毛的宠物猫...

比起清醒时的游刃有余,此时的他多了两分这个年纪该有的少年感和真实。

用网络上的用词,这种应该是反差萌。

他面对赵宣的打招呼,淡淡的颔首,回了句,“早。”

赵宣眼睛一亮,他自己没注意到自己的头发蓬松,还有一半没拿出来的领子,就凑上去换了鞋子。

只是他换完鞋子,人家已经跑出去了。

很久没晨起的“懒癌晚期患者”

,一脸挣扎的叹气一声,心道,拼了。

他习惯做事慢慢悠悠,而这个世界的沈裴是在俱乐部待了四年的,早上起来晨跑已经是他长期养成的习惯。

懒洋洋的赵宣,和沈裴两人的身高不相上下,所以在这方面他并不能借用长腿优势。

赵宣慢悠悠的掉在后面,欣赏了片刻沈裴专业又好看的姿势,而后笑了笑。

他顿下脚步,眼睛瞄准前面的人,发力,这次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快跑冲到沈裴身边。

沈裴跑步的速度不快不慢,晨跑不是为了比赛,只是为了长期锻炼,为了健康和好身体。

赵宣要追上他还是轻而易举的,一追上,他立刻把速度降下来了。

沈裴也并未因为身边多了个人,就和他搭话,而是继续跑步。

赵宣就没这么乖了,他追着沈裴跑出来,当然就是为了追人啊。

要是不发起攻势,那还算什么追人。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