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8章 我是师父的小娘子 11(第1页)

直到赵宣再次把野果递到他嘴边,明煦才发觉自己放心的太早了。

赵宣捏着嗓音,那声音说娇滴滴也不是,就是透着一股别扭的搞笑,“夫君不就是想要我喂你,好说的,你我是拜过天地的正经夫妻,如何亲密都不为过。”

说完,他理直气壮的冲明煦眨眼挑眉。

很是神气。

张扬,神气,却又不让人觉得她跋扈。

明煦本以为自己应该会不习惯对方一袭男装还说这样的话,但当他对上赵宣的脸时,他才蓦然发现,原来让他害羞的从来都不是赵宣女子身份。

而是对方的那些让他无所适从的做法,与男装,女装,无关。

“来,夫君,啊,张嘴,我喂你。”

赵宣继续得寸进尺。

明煦被递到嘴边的果子憋红了一张俊脸,“......”

果然,他就知道宣宣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

被逼得脑子一卡的明煦,还真咬了一口。

等他咬完,果子入了嘴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似乎太过孟浪了。

“我自己来吧。”

他红着脸,嗓音透着不自然的暗哑,拒绝了赵宣的好意。

赵宣这次倒是没哭卿卿了,很洒脱的放了手。

把人逗成这样已经差不多了,逼急了兔子也是咬人的。

果子给了明煦,赵宣三下五除二把果子吃完,自然熟练的再次借了明煦的剑,一剑劈了面前的杂草。

之前还杂草丛生,他这一剑下去,瞬间被清理干净。

他算计好了力道,绝对不会误伤到山洞,以致山洞外碎石坍塌把洞口堵住。

明煦熟练的把剑收回来,再次把赵宣拉到自己身后。

他可以任由赵宣用剑,却不会让赵宣走在前面,因为如果有危险,他认为自己有责任挡在她前面。

两人一个砍草,一个收剑,同时把人护到身后,倒是形成了无声的默契。

进入这个无名山洞,里面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大。

只是山洞里杂草与外面无二,全是杂草,似乎没什么不同。

唯一的不一样就是...这杂草下面似乎是有条小溪,只是小溪里长了草,草越长越高,所以就把小溪的痕迹遮掩了大半。

“我还以为会有什么不一样...”

赵宣说到一半,听小溪水流声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水应该是往下走的,可这个水居然没有流动的声音...

明煦的记忆不在,但他的本能还在,他很快就看出了这个山洞的不对劲,“有结界!”

话落,他们两人突然就消失在了原地。

至于杂草丛生的山洞再次恢复了平静。

突然感觉身子不受控制往前倾的两人,等他们再次缓过神时,两人已经不在原地,而是进了一个“世外桃源”

对,说这里是世外桃源一点也不过分。

因为这是一片桃园,还有小溪流,和一个看似离他们很近的竹屋。

而他们两人现在所站的位置旁边就是条小溪流,再往里走就是正式的桃园林。

放眼望去,全是盛开的桃花,粉色的花瓣随风而起,卷落于地上。

这般风景,不是世外桃源是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