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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家里虽然挺有钱的,但是他并没有染上一些有钱公子哥的恶习,常年被老爸派出来采购食材,在苍梧小镇也是来过好几次了,但每一次都是只和采购商交流,很少和这些人聊天。
他倒是和这些顾客聊的挺欢,已经知道短短几天内,陈逢许的摊位菜谱变化有多大。
又听到说今天的猪蹄已经卖完了,周围人一顿唉声叹气。
“怎么又没了!”
“我想着今天人少,我还能买到呢,没想到又没了!”
金宝问道:“这猪蹄这么肮脏,猪肉又腥的很,你们为什么这个反应?”
老顾客用一副过来人的目光看向金宝:“陈摊主何许人也,就算是我们觉得再难吃的食物,他都能做的很好吃,况且这红烧猪蹄实在是美味,我就吃了一次,至今难忘,每次出摊,只有前一百个人能买到,唉!”
金宝听后,也感觉有些遗憾,想着要不然多留两天,让陈兄这两天多做些猪蹄,他带回去?
很快就轮到金宝了,他按照这些老顾客的经验,要了100份花甲粉丝,其他的各要十份。
打着伞站在这里不好吃东西,金宝就先把食物收在空间戒指里。
说实话,他过来之前,刚吃过一顿,并不是特别饿。
但在这里等着陈兄收摊,着实有些无聊。
金宝就干脆回到车上,坐在驾驶位,打开了今天的新品,花甲粉丝。
刚一打开,霸道的香气环绕车里,把整个车内空间都占据的满满的。
前一秒还觉得自已不饿的金宝,下一秒就自然拿起了筷子。
为了不把汤汁洒落在车里,他吃的十分小心。
先是喝了一大口汤。
“咕噜!”
汤汁刚进到嘴里,蛮横的味道冲击舌尖,金宝自认自已吃过的食物算是好吃的。
但是这碗花甲粉丝面前,简直连小指头都比不上。
保温效果做得很好,喝进嘴里,有一点点烫,但是能下咽,顺着喉咙进入到胃里,胃部感觉到了一种泡在浴汤里的舒适。
晶亮的粉丝在嘴里嚼动,再夹了几块蛤蜊肉,充足的汁水在口腔里爆开,鲜香、鲜辣,好吃到让人说不出话。
明明吃的很小心了,但几分钟这一碗花甲粉丝还是全部进了肚子。
金宝吐了吐气,摇下一点车窗,车里已经全是这股味道了。
让香气从车窗缓缓散到外头。
正在排队的顾客们,闻到了一股奇妙的香气。
“这是什么味道?从陈摊主摊位上传来的吗?”
“没有啊,大家的食盒盖得可严实了。”
“嘶……好像是从那辆车里传来的。”
金宝还朝大家摇了摇手臂:“对啊,我刚才吃了一碗花甲粉丝,味道比这个还要香啊!”
刚买完一碗花甲粉丝的新顾客,本来想回家吃饭了,结果听到这话,连忙回头问道:“我还能不能再买10碗?”
已经轮到下一个顾客了。
不用陈逢许说,这些顾客就在这里赶人。
“不成不成,你已经不在队伍里了,要买去末尾排队。”
新顾客苦笑一声,早知道就相信大家的话了,本来还想着先买一碗尝一尝,结果在闻到这味道后,他立马后悔了,一碗怎么够啊!
陈逢许对着他抱歉的笑了笑,这是民意,他可不敢反驳。
再说了,他马上就要完成任务了,没必要在这件事情上浪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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