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8章 稍声望城(第3页)

郑老总笑意不减,心早已知他会拒绝,但为了嘴馋也唯有想到一计,“待周助理恢复身体,我想请来家里坐坐,我都好久没跟她一起喝茶吃饭了。

如果你没时间,那我唯有叫那小子回来煮饭给我吃了。

那小子厨艺也不错!”

郑俊浩唇抿成了一条直线,又回想到昨晚的情形,心再次疼痛不已,他强忍着思绪混乱闭上眼眸又迅速睁开,“你喜欢。

但我没时间,到了那天,不用通知我。”

反正那小子厨艺也不错,那小子应该也乐意献技,郑老总浅笑,“好。”

男佣人拿着一束已包好紫衣娇艳欲滴的粉红玫瑰与一袋金色与红彤彤百香果来到餐厅,“老爷,花与水果已准备好。”

郑俊浩脸色灰暗,看了一眼粉红玫瑰,继续低头吃粉,可他的心已翻起了惊涛骇浪。

想不到那小子这么厉害,连所种的玫瑰花都开得如此多娇,郑老总点头,“将这些放到车内,等一下二十分钟后,安排司机跟我一起到其他地方探一位朋友。”

男佣人点头,往大门口走去。

郑老夫人慢慢吃着粉,眼睛也一直观察着两父子的脸色变化,她也很好奇她的丈夫为什么要摘小儿子种的玫瑰花送人,并且不知道送的又是何人。

郑老总意味深长看了一眼郑俊浩,“俊浩,你知道那小子住哪吗?”

郑俊浩讥讽一笑,“你心知肚明。”

“哦。”

郑老总嬉皮笑脸,“老婆,待会我们去逛逛街买一下礼物送人。”

郑俊浩不想再理会郑老总的任何讽喻,迅速吃完早餐,然后开车扬长而去。

车内,玫瑰花的香气浓郁,似是浪漫满屋飘香。

郑老夫人手捧着粉红玫瑰,她嗅着里面的浓浓香味,“想不到小儿子这么浪漫,学会种玫瑰花给心上人。”

郑老总拥着郑老夫人的肩膀,“还不都是跟我学的!”

很好奇小儿子喜欢的女孩到底是谁,神秘莫测从未曾透露一点信息,郑老夫人抬头看向他,“你知道小儿子喜欢的女孩是谁吗?”

郑老总眉眼低垂绪愁不已,“如果你两个儿子都喜欢同一个女孩,你会如何是好?”

郑老夫人不可置信瞪大眼睛,“不可能吧!”

郑老总闭着眼眸,“也许是我胡乱猜测了。

我先睡一会儿。”

司机忍不住发问:“郑老总,是到哪些?”

郑老总缓缓道出:“到公司最近的医院。”

郑老夫人忍不住追问,“医院?探望谁?”

“我想睡一会儿。”

郑老总闪着眼眸靠着郑老夫人的肩膀入睡。

郑老总的身体大不如前,假借着到南云旅游也是为了去深山老林采挖中药材治疗身体,而他的病痛却未曾让其他人所知。

郑俊浩与唐雅琪的订婚是郑老总拜托周也沫想方设法激怒郑俊浩,也只有周也沫能刺激理智清醒的郑俊浩失去理智,与唐雅琪相亲。

在多次相处下,郑俊浩为了引起周也沫的嫉妒之心而糊里糊涂与唐雅琪订下婚约。

他的两个儿子皆是情种,郑俊浩喜欢的女孩,而那个女孩却对郑俊浩没有半点情意。

他唯有出此下策,以诱引导,让郑俊浩与贤良淑德善解人意的唐雅琪订婚,他想尽快抱孙,趁着有生之年能承孙膝下,享天伦之乐。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