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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见面不如闻名(第2页)

“山溪水清浅,如何能淹死人?”

包县令问道,同时瞄了一眼春荼蘼。

春荼蘼立即知道,他们之前有过这样的对话,所以现在是说给她听的。

果然,仵作对答如流“溪水虽浅,但前几天下过一场不小的春雨,水流很急。

加上溪道中的石头圆且湿滑,不易落足,不小心踩下,摔倒,别说纤纤弱质女流,就是成年男子站在溪中,也会被冲下去。

而那条溪的中途,因为地势的关系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最深处有两人深,若无潜水之技或者有人相救,必定凶多吉少。

当然,也可能她是直接掉入那个湖里,然后从那处被冲到下游,然后被发现。”

“唉,真是可怜。”

包县令无尽同情,但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

想断无名女尸,也就是方娘子失足落水,不幸溺亡。

叹息完,又转向春荼蘼“春六小姐,不,春状师以为如何?”

“我很好奇,这个女人怎么一个人跑到深山里去呢?如果说无名寺还算在半山腰,周围有下山的路,那条溪水的上游,或者是那个湖泊,都在群山深处是不是?”

她说得细声细气,态度温和中带着对权威的崇拜,麻痹了包县令。

切,传得神乎其神,真是见面不如闻名。

其实不过是个小姑娘,懂什么刑律之事?说不定之前是误打误撞的赢了几场官司,皇上为了捧白相,特意透露出的消息,让她有名气罢了。

有了这个认知,包县令沉吟了片刻,就大着胆子道“这个嘛,据本官推测,定是这女子在山间迷路,走到无名寺后面的荒林时,路遇望尘和尚。

那和尚歹心顿起,意图逼*,哪想到这女子是个厉害的,反倒借机把望尘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

害怕之中,她遗失了自己的一只鞋子。

慌不择路之下,她跑进了深山,迷失方向。

或者,那时正是半夜,视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结果被冲到湖里致死。”

听完这些,春荼蘼差点给包县令鼓掌。

他应该去写小说或者乐舞故事,当个县令太委屈人才了。

其实各县刑狱诉讼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书〗记主管,大案要案县令才插手,而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显然包县令驾驭不了,只能靠想象了。

不得不说,编得很圆满,而且很有戏剧性,若这样结案,可算是皆大欢喜,因为有纠葛的双方都死了。

没有苦主,也没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结果方娘子不答应,春大山不答应,她春荼蘼也不答应!

大唐的验尸水平很低,而因为尊重死者,方娘子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脱。

这些事都是约定俗成,对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她也没有嘲笑的意思。

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负责。

“大人,我对这个说法倒是有几个疑问。”

她向前走了一步,站到方娘子尸身面前,垂下眼睛,没有丝毫的害怕之态。

方娘子在水中浸泡的并不久,身体和五官肿胀得不严重,面目清晰,令她的脑海中,骤然浮现出方娘子温柔大方的笑意,那么活灵活现,而不是如此,脸色灰白,死气沉沉。

瞬间,她几乎落泪。

生命,怎么能如此顽强,却又怎么能如此脆弱,让她如何能不心生敬畏?让她如何能不坚信,生命的尊严,任何人都无权侵犯!

她以手帕裹手,轻轻侧翻过尸身。

方娘子的身体已经僵硬,有一种死人才有的沉重。

小凤不用吩咐,自然上前帮忙,倒把仵作和包县令给惊到了,都来不及出声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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