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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关于这些,王大力是后来才明白的,现在的他,还不知道基丽是个什么人,在国外有多厉害。
在沙滩上坐了半天,又四仰八叉的躺了一会儿之后,毫无办法的王大力只好步行离开海湾。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被困在孤岛上的可怜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好在这不是孤岛,只要往回走,是可以走回去的。
说不定路上还能遇到愿意帮助自己的人,能让自己尽快脱离困境。
基丽拿走了他的衣服和裤子,鞋子还在。
他穿上鞋子,沿着来时的方向一步步往回走。
好在今晚有月色,能够看清道路,要是伸手不见五指的话,恐怕连回去的路都找不着。
他就这样只穿着内裤和皮鞋,在月光下的道路上行走着,看起来挺滑稽。
要是再拄根拐杖,背弯下来,就跟以前历史书上的原始人一个样。
基丽你个臭娘们,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老子会弄死你,让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王大力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骂基丽,骂完了基丽又骂这个破地方。
放眼望去,居然一点人烟都没有啊,真的就像荒岛一样。
到处是杂草和乱七八糟的植物,先前在眼里是美景,现在看来,简直就是十八层地狱。
好在道路还算平整,而且路况也不复杂,沿着道路往回走,应该是距离市区越来越近的。
想想也还不算太惨,要是基丽骗自己出海逍遥,再把自己扔在一个荒岛上,那就真的是完犊子了。
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他只记得跟基丽到达海湾的时候,好像是九点半左右吧。
估摸着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可是前面依然一片茫然,看不见城市的灯火,看不见一点人烟。
自己跟基丽应该是八点多出来的,到海湾的时候九点多,行驶了一个小时左右。
按照车行速度,一个小时,不是高速公路的情况下,时快时慢的,能行驶四五十公里吧。
也就是说,从天利大酒店到刚才那个海湾,估计有四五十公里。
可那娘们车速很快啊,应该不止四五十公里,五六十公里应该是有的。
五六十公里啊,靠步行最少也要八九个小时吧,到城里已经天亮了。
天亮了更麻烦,这副样子怎么见人嘛?
所以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好色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
别想那么多,赶紧走吧,争取在天亮前到达城里,免得丢人现眼。
只要到了城郊,就方便打车了——其实也不方便,浑身上下一个子儿都没有,还穿成这样,哪个出租车司机会搭自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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