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向欣瑶不说话了,眼珠子转来转去,心里盘算着小九九。
墨瑾南看着以往暗中保护自己的恩人,也沉默不语。
赫连怡年纪还不到四十,如今已守寡多年,做儿子的哪有不心疼的?
可先帝驾崩前留下遗诏,赫连怡不能离开汴京,百年之后必须葬入皇陵。
今日才知道她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暗中护了她那么多年,终身未娶,这份痴情,墨瑾南不动容那是不可能的。
墨瑾南看向向欣瑶,见向欣瑶眼珠子滴溜溜转个不停,便试探着开口:“瑶儿,我父皇驾崩前立下遗诏,母妃不能随我一起去封地,百年之后必须葬入皇陵,你有什么好办法?”
向欣瑶嫣然一笑:“办法是有,但要委屈一下巧姨。”
“怎么个委屈法?”
“要委屈巧姨装死,来个死遁,这辈子再不踏足汴京。”
墨瑾南想了想:“是不是还得找一具尸体代替母妃?”
“那当然了,她百年之后只能葬入皇陵,能找到一具身形和巧姨相似的尸体最好,找不到也没事,到时候掘坟就行。”
墨瑾南抽了抽嘴角,“掘坟这种事情说出来不好听,而且皇陵不是随时都可以进去的。
一旦发现皇陵被动过,那就意味着母妃死遁的事情会被发现。
掘坟绝对不妥。”
向欣瑶想了想,说道:“想要找一具身形和巧姨相似的尸体可不容易,看来咱们要做两手准备。”
“如何准备?”
向欣瑶笑呵呵的道:“去定个蜡像,用蜡像代替巧姨躺棺材里,这样就不用费心思去找尸体了。”
“蜡像?能行吗?”
“当然能行,蜡像不但可以做得跟巧姨一模一样,身形也一模一样,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那不是真人。”
“那咱们什么时候去定做?”
“不急,这事需要和巧姨商量一下,得巧姨答应才行,她自己的人生咱们不能强行干涉,而且制作蜡像需要时间,就算是加急,至少也要三个月的时间。”
高大男人问:“去哪儿定做蜡像?我去定做吧。”
墨瑾南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前辈,凌霄国没有这种技术,得去阿拉斯国,太远了,开直升机都得好几天才能到达,您去不了。”
“啥是直升机?”
“在天上飞的一种交通工具,前辈,您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汴京?”
向欣瑶开口阻止:“阿南,前辈不能去,若巧姨选择死遁,前辈最好不要在汴京露面。”
高大男人道:“那我就不去了,我在这边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等你们把她接回来,我再露面不迟。”
向欣瑶看向高大男人:“前辈,我给您安排一个房间,您就安心住在这儿,我和阿南会在年三十前一天赶回来的。”
“你们现在才去汴京,怎么可能这么快的时间赶回来?”
“因为我们开直升机去,一天就能到汴京,”
“这么快?”
“那是当然。
前辈,我怎么称呼您?”
“我复姓钟离,名云波,你叫我钟离叔就行。”
“嗯,钟离叔,我叫向欣瑶,您喜欢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
钟离云波笑着点了点头。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