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天宋玉枝刚起身穿衣服,就听到隔壁有了响动。
不只是张屠户家,还有赵大娘那边。
沈遇现在三不五时要进山,起的比她还早。
据赵大娘说,他后头还得住在山里,隔几日才能回来一趟。
得亏他生的人高马大,又身怀武艺,从前也是时常出入山林,不然换成旁人做这样的活计,还真是怪让人担心的。
这么想过一遭,宋玉枝轻手轻脚地下床洗漱,把灶烧上,去往张家买肉。
刚打开门,她就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
天还未亮的凌晨时分,能出现在这儿的,自然就是沈遇了。
前不久才吓到过她,几乎是宋玉枝瞧见他的瞬间,他已经出声道:“是我。”
宋玉枝上次是想事儿分了神,且不知道他现在黑了许多,才会没注意到他,撞到了他身上。
这次她起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出门的响动,天也比上回亮了好几分,再瞧不见他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宋玉枝不由抿唇笑了笑,“沈大哥寻我有事?”
若是没事,他这会儿就该去上工了,不会特地等在门口。
沈遇轻轻地“嗯”
了一声,却没有接着说下去,而是顿了一顿。
前一天他下工回到家,就得知了亲娘给自己买了衣料,由周氏帮着在裁新衣裳了。
同时他也收到了一双新靴子。
赵大娘一边催着他试,一边道:“这可是二百多文钱的靴子呢,快穿穿,要是不合脚我还得带着去换。”
话刚说完,赵大娘又把那靴子从他手里夺了去,说不成,“你在外头跑一天了,还是先去洗洗!
没得把这新靴子穿脏了!”
于是沈遇到家连口水也没顾得上喝,就被自家义母推进浴房。
后头等他沐浴清爽了,才有那个荣幸去试穿新靴子。
赵大娘笑得见牙不见眼,“枝枝给我们一人买了一双几十文的,都没舍得给自己买。
你脚上是她选了好些时候才选上的,布庄的伙计都打趣说那靴子要被她翻来覆去,看出花儿来了……不愧是二百多文钱的,这穿着就是比那几十文钱的像样。
居然还这么合脚,枝枝真是有心了。”
这些年母子俩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是清苦,但终归都是经历过好日子的。
要搁平时,赵大娘绝对不会那般重视几百文钱。
那会儿一口一个“二百多文钱”
的,主要还是为了衬托那句“枝枝有心了”
。
说着话,赵大娘正了色,有些奇怪地自言自语了一句,“不对啊,我没和枝枝说你的鞋码,她咋知道的?”
嘀咕完,赵大娘突然看向沈遇,意味深长地道:“你小时候读书,书上有句话叫啥‘发乎情止乎礼’的,你没忘了吧?”
沈遇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自家义母这是误会了。
以为是他私下里告诉过宋玉枝自己的鞋码,或者是在宋玉枝面前露出过自己的脚——总不至于是宋玉枝胡乱买了一双,正好买到了他的尺码吧?若是后者,什么场景才会需要男子在女子面前脱鞋?即便他们两家在相看亲事,对于尚未成婚的男女而言,也有些暧昧不清的越界了。
沈遇是真的冤枉,立刻应道:“自然是记得的。”
“记得就好。”
赵大娘还是很信任、也很了解他的,提过那么一句后就接着夸宋玉枝了。
足足夸了一晚上。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