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萨洛蒙的打架方式实在是太过正统了,DND的法师在低级的时候大家想象的那么风光,法术没几个,到了时候还要抄棍子和弩箭和人打架,就算攻击戏法能命中,伤害也没有弓弩和棍子来得高,而且还要吃下攻击,就算同等级的怪物也能轻易把施法者摁死。
由于圣痕加持了敏捷和力量,所以我参考的战斗方式是武僧邪术师(维山帝法术,天界宗主)法师(DND法术),如果车了卡,也是这样打架的。
就是这么惨,就是写得太正了,才会打得这么艰难。
吸血鬼的敏捷是18,主角不可能花费一个可能打不中的法术去攻击,加持在自己身上不好吗?
黑暗视觉可以看清环境,必须使用。
迷踪步,追击和逃跑时候的法术,可用可不用,为了防止击飞距离过远,也用了。
法师护甲,基本AC变为13它的敏捷调整值,面对物理攻击(钝击)也能有好处。
防护善恶,对抗不死生物,避免被鬼魂附身和恐惧。
几乎所有法术都是针对性的,你就是让力量19点的卡尔萨斯在低级时候碰上了吸血鬼,可能也是这么打架。
即便耐瑟瑞尔时期也没有法术位的问题也是如此。
那种高高在上随手就能把敌人玩弄与鼓掌之间的法师那是传奇等级,不是现在,珍惜法术位,把自己的法术用在该用的地方才是低级法师应该做的。
不要相信刀锋战士那种一刀一个的吸血鬼,魔法侧都没出场也只是小打小闹。
然后说一下巴纳巴斯的特殊性——我设定成因为黑暗神书的诅咒转化成吸血鬼的。
而那样的吸血鬼漫威有且只有一个,那个吸血鬼自己不想活了,把力量给了德古拉之后晒太阳晒死了。
而德古拉是不死的,就连死亡都拿他没办法,这样你们就能知道巴纳巴斯位格有多高了。
只是现在他只有200岁而已,还是太年轻了。
因此我将巴纳巴斯再生技能的HP回复从20提高到了30,已经很难打了,维多利亚则是25。
每一次吸血鬼的攻击都是两次,巴纳巴斯是一次徒手打击一次啃咬,维多利亚是一次钝击一次啃咬。
无比地符合规则,我还要投骰子了。
所以可以不用杠了,没必要,我已经将主角的能力大大加强了,要是真的按照普通法师来写,现在已经死了。
然后,不要认为法师就是机器人,冷漠无情,太上忘情,心中只有奥术。
以这样让伊尔明斯特怎么活,人家还玩母女花呢。
也不要认为法师的行为一直是精密的,你这样把散塔林的头头曼松放在什么位置了,人家可是搞出八十几个自己呢。
法师不是炮台,而是控场职业,炮台是术士和操念使,法师真正强大的地方在于能够在合适的场合施展合适的法术,而不是比谁的火球更大。
不要拿其他作品的二设来界定法师,好吗?法师也仅仅是一个职业而已。
风寄灵,一朝穿越成了被毒哑被下药的侍郎府小姐,性如烈火的她,怎肯任人摆布,太监了狗男人,火烧宅院,搅得人仰马翻后,一个不注意,滚落山涧。送上门的美少年,正好用来解药。一夜情浓,风寄灵竟凭空消失了。五年后,为了一株宝药,二人再次相遇。彼时,美少年成了位高权重的王爷,豆芽菜少女成了单亲带娃的女医。王爷,你这长相,丑帅丑帅的,要不要我给你做个微调。某王爷冷笑,撕掉脸上的面具,抱起身旁的小崽子。现在再看看,是本王帅,还是我们的儿子帅?...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烂尾小说高开低走,读者怨念爆表疯狂刷负分,小说修改系统出动,绑定每个小说里的女配,修改反派剧情,挽救小说世界。然而第一个世界国师反派被女帝宿主打断手脚,收为后宫。第二个世界阴暗反派被白莲宿主捆绑囚禁,生死未卜。第三个世界强惨反派被病娇宿主夺取内丹,沦为鼎炉。读者泪目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反派!每个世界相对独立,男女主均为切片,1v1,最后一个世界收束...
晋上卿简介emspemsp关于晋上卿重生春秋晋国,成为尚未发迹的魏氏家族一员,名唤魏相。这是一个熠熠生辉的时代,也是一个刀光剑影的时代。秦穆公遗泽未散,殊不知秦之沉沦刚刚开始。楚庄王磨刀霍霍,正准备饮马黄河问鼎中原。上...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