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臻皱着眉,一把抱住小勇放进自己怀中,“你和哥哥说,以前是不是有人扔过你?知道是谁吗?”
乔水水用他哭湿的黑布给他把脸上的泪水鼻涕都擦干净。
小勇一只手抱住沈臻的脖子,还打了个哭嗝,一股红薯味吹到了沈臻的侧脸。
他摇了摇脑袋。
“以前有个叔叔,他给我吃了好吃的,说带我去玩,然后把我眼睛遮住了,丟给别人家里。
那里的大人会打小孩,我跑出来了。”
“他们很凶,哥哥你们不要丢掉我。”
小勇可怜巴巴的望着沈臻,另一只手小心抹去涌出来的泪。
乔水水有点无奈,遮他们眼睛是因为等会要带他们进空间骑电动车,空间里的东西暂时还不能让他们看见。
就怕以后小孩口无遮拦,说出了什么惹来没必要的麻烦。
乔美美听小勇哭的伤心,心里也不是滋味,她掀起黑布,可惜鼻梁太扁,一时之间找不到凸起。
听到小勇以前的经历后,她也跟着难过起来,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早就有了感情,对她而言,小勇早就不是外人了。
“小勇,我姐姐和姐夫不会丢掉你的,他们不是这种人。”
乔美美终于成功掀开黑布,“要你这么说的话,我姐他们也不要我了呗。”
小勇低下头,好一会儿才说:“我们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
沈臻语气重了一些,拍他小肚子,“小小年纪不要乱想,我们要是不要你,你还会在这里和我们一起去县城玩吗?”
乔水水又拿出一条黑布,“只是玩个小游戏,你和乔美美都不许摘下来。”
小勇听话的点头,求承诺似的又补一句,“真的哦?”
沈臻:“我抱着你,你抓着我这样可以了吧?”
他看着藏不住心思的小勇,倏然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寄人篱下,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怕被抛弃的日子。
因为经历过,所以懂得。
给两小的重新绑好黑布,乔水水牵着乔美美,沈臻抱着小勇一起进入了空间。
乔美美站在电动车前头,忽然感觉不冷了,她摸着前面奇怪的东西。
“姐,这是什么啊?”
“小孩子别瞎打听。”
乔水水启动车,嗖的就往前冲。
乔美美两手抓着后视镜,睁眼瞎似的惊呼:“有风!”
坐在沈臻腿上的小勇,脚底下是软乎乎的坐垫,他想站起来,结果被沈臻抓住了。
“坐好,不要乱动。”
小勇:“哦。”
临近县城,乔水水找了个地方停车,把他们都带出了空间。
乔水水和沈臻帮他们把遮眼布摘下。
白光照了过来,小勇被刺激的紧闭眼睛,紧紧的抓住沈臻。
沈臻拍他屁股,“没有丢掉你。”
待适应后,小勇看到不远处的县城,这才真的彻底放心下来。
街道上的积雪被清理了出来,铺在两边厚厚的一堆,露出潮湿的泥土路来。
乔水水和沈臻商量后兵分两路,他带两个小孩去国营商店买零食和平时用的日用品跟文具。
她先去供销合作社看看还需要什么生活用品,买点布料和棉花。
今年天气异常,且劳动收成不好,要不是政府早早就派送了物质下达,他们这些小老百姓就真得受苦了。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