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挽云一把丢开竹篮,“托阁下的福,暂时死不了。”
司言初笑了笑,朝林挽云扬了扬手绷:“林姑娘都有闲情逸致绣起了花儿来,我以为林姑娘在这里过得不错呢。”
林挽云白了他一眼:“是不错,如果阁下不出现的话,我在这里的日子会更不错。”
说着,她摊开手,毫不客气道:“还我!”
司言初转了转手绷,“不过是一坨……哦不,是一朵梅花,有什么可宝贵的?难道说,这是林姑娘打算绣给情郎的?”
说到后半句,司言初的双眼微微眯起,那双黑眸里竟然带起了一抹跟他面上这张狐狸面具极其相衬的笑意。
闻言,林挽云迎着他眸子里的打趣,坦然道:“是啊,送给我未来夫君的,阁下也要抢吗?”
说到这里,林挽云挑眉,语气里带着几分好笑道:“还是说,阁下也对我揣着见不得人的心思?”
话音才落,司言初就像是被这句话烫到了一般,连忙将那手绷朝林挽云一丢。
他的眼神瞬间变得冷漠疏离了不少,并冷笑道,“林姑娘倒是看得起自己。”
林挽云成功拿回了手绷,当然也懒得计较他话里的嘲讽。
她将最后两针收好,就将帕子从上面取了下来。
见司言初还冷冷盯着自己,林挽云眨了眨眼,啧啧道:“该不会是被我说中了心思,阁下恼羞成怒了吧?”
林挽云当然知道这不可能,而且,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面对语言上的亲近或者身体上的靠近司言初对她都是百般抵触。
但能看到司言初吃瘪或者恼羞成怒的样子,林挽云心里就畅快得很。
可是她却忘了,司言初也不是个吃亏的主儿。
在最初的恼怒劲儿过去之后,他突然朝着林挽云微微一笑,那双黑眸里闪过狡黠的光芒。
还没等林挽云回过神来,就听他笑道:“被林姑娘这么一提醒,我突然觉得好像娶林姑娘也是一个不错的提议。”
“对我而言,能跟林家握手言和,获得林家的支持,而对林家而言,还能利用联姻巩固林家将来的地位,简直就是共赢。”
林挽云挑眉,她抬手指了指门框上面还留着的秦素衣之前同月舞打斗的痕迹,笑道:“你确定?我怎么瞧着,你一个人好像做不了主儿?”
闻言,司言初眼底笑意不减:“做不做得了主,林姑娘试试不就知道了。”
说着,他的目光掠过林挽云正在叠的梅花帕子上,语气里不加掩饰地嫌弃道:“嫁给司尘逸有什么好?外间那些传闻,林姑娘不会没听见吧?难不成林姑娘是真心喜欢那样一个残废?”
尤其说到最后两个字,他的语气里嘲讽之意更甚。
林挽云将那帕子收好,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是又如何,在我看来,你连王爷的脚指头都不如。”
话音才落,司言初原本清冷的黑眸里,似乎掠过细碎的星光。
只是一闪即逝,林挽云并未瞧见。
待她抬眼看去,却只能看到司言初似笑非笑的眼:“这么说来,林姑娘看过王爷的脚指头了?”
林挽云:“……”
不过是打个比喻,这人偏偏要用这个来给她挖坑,林挽云懒得同他计较,干脆转过了头去。
司言初却偏偏还在一旁笑道:“我也挺好的,林姑娘当真不考虑?若将来事成,我许你女子至尊之位,司尘逸能给你的,我也可以,司尘逸不能给你的,我也能。”
说到最后一句,司言初的眼神在林挽云的面上一滚,从她的脖颈落到了**.
被那样的眼神一扫,林挽云感觉浑身都像是被开水烫过一遭。
尴尬和羞耻瞬间涌上心头,叫她脸上温度也瞬间攀升。
“你无耻!”
林挽云随手抓起那篮子就直朝着司言初的脑袋砸了过去。
这一次司尘逸倒是没有将那竹篮扫开,他一抬手稳稳当当的将竹篮接在了手上,然后抬眼看向林挽云,啧啧道:“看不出来,林姑娘对司尘逸倒是在意得很。”
这一点林挽云并不反驳,她冷眼看向司言初:“你兜兜转转这么大的圈子,到底想说什么?”
闻言,司言初将那竹篮放下,笑道:“也没什么,林姑娘不是念着司尘逸吗,我这就带你去找他可好?”
听到这话,林挽云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为自己的新书广告一下横眉,为一部都市类型小说。有如下几种方式能找到,在本浏览页把尾数替换为85220。或点击作者博客,可以找到。或在搜索栏中搜索。或在首页白金作者推荐栏中,可以找到。手头上有闲票的哥们,不要吝啬,帮忙投上票,不胜感激。...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