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 扬名(第1页)

‘噗呲~’

一道利刃划过肉体的声音。

莫尔哈扎手中的大剑劈下,将面前兽人的胸腔一剑劈开,胸腔内的内脏清晰暴露在外,这位羊人就这么倒了下去。

‘兽人也要不行了啊,竟然连羊都派上来了。

莫尔哈扎心中感叹一声,动作却不慢,默默得施展起魔界的秘法,将正缓缓倒下的兽人体内的生命力汲取了过来。

‘啊啊啊~爽啊!

莫尔哈扎虽然面上没有表情,但心中却是乐开了花。

这场战争才打了多久啊?充其量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但他在这段时间之内,依靠收割这些死去的生灵体内逸散的生命力,他的实力可谓是突飞猛进,甚至比得上他在魔界内待上上百年!

足足超过百倍的差距,使得他更加确信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

发动战争,果然是变强的最快途径,特别是在这物质界。

两个世界的差距着实是不小啊,同样想靠杀戮来提升实力,想要获得同样的效果,那么在魔界所要杀的对象可比物质界的强多了,完全不能比啊!

所以,趁着这个机会,他可得好好提升实力,按现在这样下去,说不定在他这具身体死去之前,他甚至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恶魔,甚至是一位大公也不是不能想啊!

而要是自己真的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回去,莫尔哈扎心中下定决心,一定要回去找冥影大公,冥影大公既然能在仅仅只有极少量这个世界的情报的情况下,创造出能让恶魔在这个世界留存并获取实力的办法,那么自己这次在这个世界呆了那么久,一定能助他更加完善这套秘术。

不过前提是自己能有与他对等的实力才是,不然,哪有谈条件的资格,自己也不过是个小白鼠罢了。

想通后,莫尔哈扎也不再胡思乱想,继续在战场上冲杀起来,虽然这具身体的实力其实并不强,就算他这两年也时常控制着这具躯体修炼也是如此,不过好在他身为恶魔,偶尔直接使用魔素来辅助战斗,倒也不会被人发现。

莫尔哈扎为了能收集更多的生命力,他不断的在战场中移动位置,好在不动的地方收集死去生灵逸散的生命力。

不知不觉间,他就已经脱离了他原来所处的位置,来到了战场的最中央,这处战斗最激烈的地方,这里虽然逸散着更多的生命力,但危险性也不是其它地方可以比的。

按莫尔哈扎原来的预想,是只在战场的边缘战斗的,而不来战场中央这么危险的地方,毕竟虽然他本体的实力强大,甚至足以独自干涉这一场战争的走向,但这具躯体可难以承受这么强大的力量,一旦这个躯体死亡,死去了在这个世界的锚点的他,就又得回魔界去了。

而这个身体本身的实力其实很一般,即使莫尔哈扎在暗地里悄悄地使用着恶魔的力量进行着辅助,但在战场上,还是很危险,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会死亡。

所以,他才会觉得一直留在战场边缘战斗,这样既可以收集物质界生灵的生命力,又可以躲在相对安全的地方。

只有活下来,才能参与进更多的战争,收集到更多的力量!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