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8章 夜探(第1页)

沈亮醉醺醺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情。

“可是,谢师傅他老人家哪是那么好请的!

人家可是知州大人派来,保护朱大人的,平常根本就不搭理咱们。”

“听朱大人说,他每个月的报酬就要五百两。

请他出手一次,不掏个一两千两,人家看都不看咱们一眼。”

“算了,先留着那小子的性命,老子攒个几天银子,凑够钱再去请谢师傅。”

牛大壮也知道这位上司,虽然平时横行县里,刮了不少油水。

但很快就会在青楼或者赌档花个一干二净,身上经常凑不出一两银子。

他感觉火候到这就差不多,再拱火就会被对方怀疑自己动机了。

于是便点头附和,再恭维沈亮几句,二人把碗里的酒喝光,就下楼离去。

眼睁睁地看着沈亮二人离去,仙乐居的掌柜走上二楼,看着满眼狼藉,恨恨地骂了句“王八蛋”

在他身后的小二小心问:“掌柜的,刚才那两位客官,好像没有付账吧,要不要我追上去把账要回来?”

掌柜看着这个新来的年轻人,不禁感慨初生牛犊不怕虎。

“你啊,也不看看人家穿的什么衣服,那是衙役的制衣!”

“记住刚才那两人,特别是那个瘦点的,叫沈亮,他可是青阳县的活阎王,惹谁都不要惹他。”

“他吃饭不付钱就算了,记在账上,回头我跟东家管事的赵掌柜说一声,销掉就好。”

接下来几天,林皓如常到衙门出勤,沈亮见着他也并未表现出什么异常,只有眼神里透出一丝忌惮与怨恨。

一切都是那么风平浪静,本以为会被沈亮找茬,或者他会在李家附近安排一些暗桩,监视自己和妹妹。

谁知道完全没有,才明白是自己想多了,以那个混混捕头的智商,根本想不到那么多。

于是这天回家后,林皓告诉妹妹:“你以后可以独自出门了,不过还是尽量小心,只去人多热闹的地方。”

妹妹乖巧地点点头,兄妹二人这才各自回到自己的床躺下。

“咚、咚!”

“关门关窗,防火防盗。”

远处传来打更人的喊声。

这时已经二更了,可林皓始终睡不着。

虽然沈亮暂时没找自己麻烦,但以林皓对他的了解,那家伙可是睚眦必报的人,现在可能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而且以林皓的性格,也不可能把自己和妹妹的安危,寄希望于一个混蛋的良心上。

他翻来覆去,决定不能坐以待毙,还是得主动出击。

可是该怎么做呢?

先下手为强干掉沈亮?

但是按照吴老六的说法,沈亮那家伙可是维系着县衙跟四大妖王关系的桥梁。

留着他倒不是畏惧县衙的权威,而是一旦妖王们没了约束,先倒霉的是县城的百姓。

自己得罪的只有惠三爷,把它干掉?

只是这几天跟吴大叔再次打听了,那家伙胆子很小,因为跟秃鹰妖有仇怨,担心被截杀,一直不敢离开它那巢穴。

而它那老鼠洞,可是有上百只大小鼠妖的,连另一只妖王都不敢进入,那自己过去无异于闯龙潭虎穴。

思前想后,还是三十六计最后一计,“走为上”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