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沈渺第一次主动跟简时序说起沈家的事儿。
从提出领证开始,沈渺从来没提过什么要求,更没抱怨或暗示过以前的困境,无论简时序说什么,她好像就是一直在接受。
“我姐云锦,是我爸的原配生的,我妈嫁过去的时候,云锦才1岁多,她妈妈刚刚去世不到半年。
大家都知道,沈仲秋不是找老婆,而是给女儿找可靠的长期保姆。
不过我妈不在乎,何家也不在乎。
只要价钱谈得好,没什么是不可能的。
好在我妈肚子争气,生了我哥,沈家唯一的男孩儿。
那时我爸也是想好好跟她过的吧,对她挺好,听说何家就是那时候起来的。
但她没经受住诱惑,撒谎说同学会,其实是跟回国的初恋去旅行去了。
几个月后我爸知道了,怀疑我妈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要求她打掉,可医生说太晚了不行,太大了。”
沈渺停了下来,简时序以为她在难过,用眼角余光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却是在回微信。
“那个孩子就是我。
我就这么背负着背叛、怀疑出生了,我爸怎么可能给我好脸色。
更别说我样样不如我姐,我小时候常常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在说:我沈仲秋的基因怎么可能生出这么普通的孩子?”
简时序挑眉看她,“你?普通?智商还是相貌?他是真这么认为的?他实在怀疑为什么不去做亲子鉴定?”
沈渺眼里终于有了一点情绪,“简时序,像我爸这样的人,如果去做亲子鉴定就已经是输了。
他宁可养一个不明不白的孩子二十多年,也不可能带我去做亲子鉴定打自己的脸。
不过,虽然他没去,但我去了。
你猜我是不是沈家的亲生女儿?”
简时序笑了,这题难不倒他。
“你是。”
“这么确定?”
“你要不是沈家的亲生女儿,你早走了,你这么踏实的待在沈家,就说明你是,所以你理直气壮,你要让他们知道,这些本来就是你应得的。
还有,恶趣味一点,你是不是想沈仲秋膈应。”
“不错啊,这都能猜到,不愧是市局最受欢迎的青年干探。”
“诶,青年干探没错,但不是猜的,跟你学的嘛,观察、分析人物性格,人物画像嘛。”
“我没这么厉害,只是从小到大都很会看脸色而已,见多了,自然看得清。
其实有个时间段我也是想离开沈家的,那时才念大学,谈了个男朋友,以为是真命天子,想着重新开始新生活,可很不幸,被生活给给无情地掐断了。
也是那时开始,我意识到,事情不会因为我的努力而改变原定的走向,时候到了,自然有结果。”
沈渺说到这里,简时序大概知道她想表达什么了。
他其实喜欢这样的人,聪明、不越界,跟这样的相处让他很舒服,从未有过的舒服。
“小禾以前很想不通,为什么我不离开沈家,特别是上大学后,我已经有能力独立了。
我问她为什么要离开,她说觉得我过得很压抑,爸妈对我不好。
但我真的不这么看,有吃有喝有别墅住,大学能上京大,不用勤工俭学,其实已经很好了。
所谓的压抑,冷暴力?真暴力?真不是不能承受的程度,包括我爸偶尔对我动手,最惨烈也就是扇这一耳光了。
相比起在外风吹日晒为五斗米折腰,我选这个。”
“简时序,你阅历比我丰富,学历比我高,见识比我多,能力也比我强,这话你一定赞同,人生如旷野,眼睛看向哪儿,哪儿就是方向。
何必拘泥于前方,堵死了其他的路。”
车正好进了车库,简时序停好车,抬手戳了下沈渺的额头,“小姑娘讲起人生道理一套一套的诶。
走了,我是真想好好洗个澡。”
“想不想吃点夜宵,我去做?”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为自己的新书广告一下横眉,为一部都市类型小说。有如下几种方式能找到,在本浏览页把尾数替换为85220。或点击作者博客,可以找到。或在搜索栏中搜索。或在首页白金作者推荐栏中,可以找到。手头上有闲票的哥们,不要吝啬,帮忙投上票,不胜感激。...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