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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倾国倾城云想衣(第2页)

花想容,汴梁歌妓,名噪一时,拥有闭月羞花之容貌。

金人入侵,灭了北宋,在汴梁城内大肆掠夺,美女自然也不会放过,就连花想容也惨遭毒手,被带到了金国中都,遭到了惨无人道的蹂躏。

花想容为保名节,更为了为北宋牺牲的军民报仇雪恨,和许多被捉来的北宋妇女一起,在金人侮辱她们的时候杀死了他们,自己也选择了自杀成仁。

但是在这个年代,歌妓卑微,很多人都会无视掉了花想容为国捐躯的事迹,只是记住了她歌妓的身份。

所以,当许锋口出“巾帼英雄”

这几个字的时候,云想衣也为之动容,“公子真的觉得义姐是巾帼英雄吗?”

许锋点了点头:“如果不是因为家道败落或者迫不得已的原因,谁会愿意做歌妓?只是很多人不明白她们背后的心酸,所以,也就无视了花想容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以那种悲壮的方式结束自己的性命,我觉得她很伟大。

甚至比很多看上去衣着光鲜靓丽,甚至位高权重的人渣强多了,比如说,临安知府就和她无法相比!”

听到这,云想衣忍不住了,居然跪在了许锋的面前:“名扬公是义姐的知己啊!”

看着已经泪流满面的云想衣,许锋的心中也难免有些伤感,他走过去,一把将她扶起,伸出手帮她擦掉了眼泪:“云姑娘不要哭了,人死不能复生,姐姐虽然死了,可是她死的轰轰烈烈,死的光明正大,就算现在的人不了解姐姐,后人也会给姐姐正名的!

史书上,姐姐为抗金而为国捐躯的历史,将被大书特书。”

“公子!”

云想衣扑到了许锋的怀里。

许锋的心情有些五味杂陈,脑海中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北宋国破家亡,老百姓流离失所的画面。

不得不说,金兵的确跟禽兽没有任何区别,所破之城,城中的老百姓是最倒霉的,他们烧杀淫掠,几乎无恶不作,是一群真真正正的畜生。

想到这里,许锋觉得金人不可留……

看到许锋忍不住咬牙切齿,云想衣露出了一丝笑容:“公子可知奴家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我不知,愿闻其详。”

云想衣这才松开了许锋,叹了口气道:“那年奴家年方十八,当时金兵攻破汴梁城,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义姐将我藏于水缸,这才让我幸免于难。

后来,奴家逃出了汴梁城,来到了临安,因义姐的原因,改名为云想衣。”

许锋攥紧了拳头:“有生之年,必灭金人,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云想衣连忙道:“公子不必如此,金人势大……”

“他们?”

许锋冷冷道,“我真没把他们放在眼里,现在看上去他们的确很厉害,可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大宋已经开始恢复元气了,只要军民团结,皇帝英明,朝廷不腐败,我就不信他们金人的势头能比大宋更强,开玩笑!”

云想衣突然间抓住了许锋的双手。

这一刻,许锋感受到了一种柔弱无骨。

云想衣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并不是靠锻炼,而是天生苗条的女孩子,手是那种肉肉而又柔柔的质感,销魂蚀骨,让许锋都是微微一颤。

古代女子,理性而感性,特别是像云想衣这种女孩子,她们自认出身卑微,性格中却又有一种格外的高冷,特别想找一个志趣相投,值得一生相守的男人。

毫无疑问,云想衣是看上许锋了。

许锋一时间面红耳赤,连忙道:“姑娘不必如此!”

云想衣痴痴道:“公子必然不会觉得奴家卑微,不过,奴家有自知之明,如公子不弃,云想衣愿以身相许,以后哪怕公子不能给奴家任何身份,奴家都无怨无悔,只求公子有朝一日,能亲领大军,灭掉金人!”

云想衣的确有惊人的容貌,身体传递出的那种诱惑,的确也让许锋的身体起了正常反应,而且,她的身上,有一股非常温柔的香味……这股味道是自然生成的花香和少女的体香混搭在一起的味道。

然而!

这不是许锋接受她的理由。

许锋还是努力掰开了她的小手,摇了摇头:“我仰慕姑娘的容颜和气节,但是我至今尚未婚配,还没有娶妻的念头……”

然而,云想衣性格非常的执拗,突然间退后了两步,解开了自己的上衣:“公子,奴家真的没有攀附公子的意思,只愿伴君度过漫漫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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