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时候,做娘亲的只剩下了掉眼泪。
父亲许临倒是挺高兴:“父亲没什么本事,但是三个儿子却一个比一个好汉,锋儿啊,你等着!”
许临走进了内室,没多久走出来的时候,递给了许锋一个小小的包裹:“儿啊,这是那年孟德送给咱家的金子,为父一直没有动,因为为父觉得这金子就是给你的,你拿着去吧!”
出门在外,随时随地都需要钱,所以许锋也没有客气,老老实实的收下了。
拜别了父母,望着父母的背影,许锋又一次感受到了温暖。
家乡还不错,没什么战乱,一片太平,因为两个哥哥给曹操当将军,曹操对家里还不错,时不时的送些钱粮过来,倒是不用为他们担心了。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主线。
离开了老家,许锋已经锁定了第一个大目的地,这个地方,就是河北。
虽然说许锋的骨子里是个铁杆魏派,也非常喜欢曹操这个人,但是许锋很明白,曹操的后代将来是要在三国时代有大作为的,如果自己跟了曹操,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而现在能做的,必须是在乱世中找到一些机会。
比如说,去找袁绍。
袁绍并不是什么明主,甚至是个很昏庸的家伙,但是,许锋离不开这种家伙,因为袁绍也很爱惜人才,特别是武将,他对武将比对文臣好很多,如果能在袁绍手下屈尊,暂时效力的话,以后应该有大作为。
只不过在半路上,许锋去了一趟黄山,在山上转悠了三天功夫,这才下山,去了皖县。
皖县,纷争之地,在三国时代被曹魏占据,但是,东吴一直觉得这块领地是他们的,所以多年来纷争不断。
而现在,显然曹魏的实力还没有扩张到这里,现如今,孙策还活着,这位江东霸主占据了皖县。
许锋不能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了,因为考虑到家人的安全,许锋改名为许阳。
这也有一个典故,那就是阳春面的典故,既然曾小春的名字里有一个曾,那么,他干脆叫阳算了。
来到了城里的时候,许锋的身上已经多了两件东西,一件是重武器,一件是一把锋利的短刀。
这都是在黄山上寻觅了三天时间寻觅到的珍稀矿石,随后在时空冷库中利用温度调节功能,自己花了10年时间打造出来的,至于食物的问题,当然是靠山吃山。
重武器,重量高达440斤的一把巨剑,许锋称之为擎天。
虽然他只有14岁,但是身体已经长成了大半,可以挥舞起这把剑。
至于短刀,长约半尺,犀利无比。
许锋一个人,穿着猎人的衣服,扛住半只野猪,来到了皖县的一家小店里落脚,刚一进来,就把野猪送到了柜台前,问道:“掌柜的,收山货吗?”
掌柜的一看到野猪,顿时微微一笑:“没问题小哥,你要多少钱?”
许锋摇了摇头:“俺不要钱,只要让俺吃得好,住上两天就成了!”
“呵呵,小哥真有意思,没问题,小三子,留一件最好的客房给这位小哥,还有,给小哥打酒上肉。”
许锋嘿嘿一笑,很快又把一大包自己晒好的香菇扔在了柜台上:“掌柜的,这是俺送你的!”
掌柜的凑过来一看,不由点了点头:“这是两位小姐最喜欢的吃的!”
许锋也没有理会这二位小姐是谁,而是问道:“掌柜的,可以借你家的厨房用一下吗?俺想自己烧菜。”
掌柜的看到许锋直爽,当然点了点头:“没问题!”
……
许锋也只是用了人家的厨房,所有的调料和食材都是自己背包里的,这几天在黄山,这货可是把山里的野味祸害的不轻,什么好吃的都有。
今天,许锋做了一个野山鸡炖蘑菇,里面还加了一点冻豆腐,做了一大锅,另外,他蒸了不少米饭,做了一大盆凉拌野菜。
掌柜的偶尔去厨房看一眼,一个不小心,就看到了许锋的动作,顿时吃惊不已:“小哥好厨艺啊,小哥,你要不要留在小店里?工钱好商量。”
许锋却摇了摇头:“掌柜的,我是个过路客,不会在皖县久留的。”
“这样啊,太可惜了!”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