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4章(第2页)

沈桥原本被沈平的出现,搅得失了几分兴致,如今又被眼前的热闹感染,眼底重新蕴起笑意。

李大成招手叫过旁边的小贩,要了一个糖饼,递给沈桥。

糖饼外皮酥脆,内里的红糖馅不多,许是陷里加了白面,红糖馅并不是流动的,反而糯糯的挂在饼皮内侧,一口咬下去,甜滋滋的。

庙会上很热闹,除了杂耍卖艺的,卖各种年货的,还有各色小吃摊子,东边还有玩乐区,猜灯谜的、投壶的、射箭的,喧闹异常,过年的气氛越发浓烈。

沈桥哪见过这些,一双眼睛都不知往哪里看了,连唇边蹭了糖渍都不知道。

李大成的视线始终落在沈桥身上,抬手帮他将糖渍抹掉。

他们两人,一个高大俊朗,一个清丽不俗,动作又亲密自然,叫谁瞧了,都是一对恩爱眷侣。

如此养眼的小夫妻,路人见了都忍不住多瞧两眼,赞上两句般配。

街边的茶楼里,宋朝和坐在二楼的雅间,临窗眺望,视线不偏不倚的落在李大成身上,本就毫无血色的脸上,又苍白了几分。

爱人在侧,相知相守,真当是好福气!

只可惜这样的福气,注定与他无缘,他这一生注定独自一人!

他收回视线,落在掌心的玉佩上,雕刻精美的玉佩背面,有一个小小的苏字。

不知被摸索了多少遍,即使不用看,他也能准确的找到那个位置。

直到指腹下传来沁凉的触感,宋朝和才觉得空空的心有了落点。

身旁站着的年轻人,心疼的递过茶盏,宋朝和忍不住掩面咳嗽起来,再抬手,帕子上已然染上了一丝鲜红。

年轻人急的不知怎么是好,急忙从瓷瓶里往外倒药,慌的手都在颤抖,“公子,快把药吃了吧。”

宋朝和摆了摆手,脸上挂着一抹苦笑,吃不吃药都是这样,左右他这副身子是不成了,活一日算一日,不知能撑到哪一日。

其实,若是真就这样了结了,也不错,总好过行尸走肉般的活着。

这边的事儿,李大成全然不知。

此时他手上已经拿满了各式小吃,但凡沈桥多看一眼的,他都买了一份。

一开始,沈桥还怕吃不了浪费,正要开口,抬眸间男人狭长的眼眸里,蕴着令人沉溺的温柔,未出口的话,瞬时咽了回去。

左右吃食儿也不会坏,吃不了就带回家去,明儿还能吃,也浪费不了。

可这份儿心意是无价的,他自然不愿扫了男人的兴致。

知道李大成不喜甜食,沈桥挑着咸口的小吃喂给他,两人说说笑笑,举止亲昵,引得不少路人侧目。

路边摆摊的商贩,见他们手里拿着不少零嘴吃食儿,知道他们是舍得花银子的,满脸堆笑,夸赞了几句夫妻美满之类的话,随即热情的招揽生意。

“小桥,想玩吗?”

李大成往摊位瞧了一眼,是个投壶的小摊,旁边的木牌上写着六投五中,最里面的木架上,摆着些彩绘的小泥人,算作是赢了后的彩头。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