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外,妃千笑还得装作喜欢她们。
这些年,她们主仆二人可被这群美人折磨得心力交瘁。
纵然府上养了几个信得过的亲卫,可那群美人实在难缠,死了一个,过不多久又会来第二个。
如今妃千笑带了个来历不明的美人回府,这美人又认得自己,阿巧不得不提防着些。
姜祁月亦是一脸警惕地望着阿巧,阿巧的容貌似是比她死那日要年轻些,神色也不似从前那般狼狈,又是一副不认得自己的样子。
再看这房间里奢华无度的装饰,以及床榻上熟悉的流光锦被,姜祁月心头一震。
她这是又回到了妃千笑的府上?
难道南疆又败了?
姜祁月刚要开口,便觉得心口一阵疼。
这种感觉太过熟悉,以至于回忆起来时,脑海里残存的记忆不可避免地与妃千笑的身形牵绊到一起。
她捂着心口,抬手时衣袖滑落,露出皓腕,葱白一般的手腕上有一点红。
姜祁月瞳孔一震,她的守宫砂,不是已经因为妃千笑……
“姑娘,你怎么了?”
一瞬间,仿佛被抽了力气。
姜祁月无力地靠着软枕,望着床头的流苏,思绪翻飞,最终艰难道:“我晕过去之前,似乎是听到有人唤了声阿巧,料想这是你的名字。”
姜祁月声音温温柔柔,十分动听。
再加上她这楚楚可怜的模样,阿巧见了都忍不住出神,更别说一向喜欢美人的妃千笑。
阿巧不禁有些担心,这样的美人,若真是奔着妃千笑的命来的,以妃千笑的心性,未必招架得住。
就妃千笑目前的反应来看,已经有被迷住的倾向了。
阿巧一边为自家主子捏了把汗,一边道:“姑娘好生聪慧,我是小郡主的贴身婢女阿巧,是我家主子救了你,现下让我来给您送药。”
说话间,阿巧身后的婢女已经按照妃千笑的吩咐,在姜祁月房中添了炭盆,又将暖炉放至姜祁月的枕畔,笑吟吟道:“姑娘,我们小郡主怕您冻着,特意吩咐了奴婢们,要将您房中的炭火烧得旺些。”
小郡主救了她?
小郡主怕她冻着?
姜祁月头脑一片混沌,她思考着眼前婢女的话,半天才反应过来。
她这是重生了?
她居然重生在了被妃千笑带回府的这一日。
怎么偏偏是这一日。
只是片刻,姜祁月便已因房间的温度过高,热出了薄汗。
她想掀开被子,可一群婢女盯着她,就像是在替妃千笑审视囊中之物,惹得姜祁月有些不自在。
姜祁月不死心地望着阿巧,试探着开口:“今日……可是二月初二?”
阿巧觉得莫名其妙,这个姑娘怎么和自家主子一样,醒来之后便问今日是何日?
她将药端到姜祁月面前,催促道:“今日是二月初二,姑娘昏睡了一天一夜。
既然醒了,还是快把药喝了吧。”
这千年人参珍贵,阿巧不忍浪费,她必要盯着这位姑娘把药喝下去才是。
得知了今夕何日,姜祁月的身子有些软。
她一想到今晚会发生什么,便觉得有些绝望。
她记得这一日,妃千笑一身酒气闯入房中,不顾她身上的伤,非要与她圆房……
阿巧这般催促自己喝药,定是为了让自己赶紧好起来,好有力气侍奉那荒唐的小郡主。
这个妃千笑,果然死性不改!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