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见到她出来,鲸鱼高兴地鸣叫了两声,奋力跃出水面,还给姜味喷了两道水柱,以作庆贺。
姜味被她溅了一脸海水,脸上却是笑靥如花。
荒岛之上没有人烟,她整整一年没有和任何生物有过接触了,就算她不热衷于社交,也快被憋傻了。
鲸鱼用胖嘟嘟的短手,伸长了胳膊,拍了姜味一下,这一下重若千钧,姜味猛地跌入水中,好在,海龟很是沉稳,见状,直接把姜味从水里捞了起来。
朋友,你这也太大力了!
坐在海龟背上的姜味龇牙咧嘴揉着自己酸痛的肩膀,低头看见了海龟壳上密密麻麻的藤壶。
藤壶不仅寄居在海龟身上,鲸鱼的下巴和胳膊底下也有。
第112章吃藤壶,寻故人
姜味在海边岩滩上架了个石锅,用锐利的骨刀把藤壶从海龟和鲸鱼的身上撬下来,撬下来一个,就丢进锅里一个。
中途累了,就停下来歇歇手,顺便把那些藤壶都扒出来吃了,鲸鱼和海龟看着她吃藤壶,困惑又惊愕地在海里连连翻滚了好几下。
很是不解,你们人类为什么连这种寄生物都吃啊?
姜味若是知道她的疑问,肯定会果断的回答,是的,我们人类就是这样一种万物皆可吃的恐怖直立生物。
从本质上来说,人吃草木、人吃鸟兽、甚至人吃人,都是人类生存的手段而已,不比其它生物高贵也不比其它生物低贱。
只是可持续的吃和竭泽而渔的吃是两回事。
没有人甘心被别人摆布命运,那些抗争的痕迹就是生命最美的底色。
在荒岛的一年里,姜味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伴着潮涨潮落,渔猎或是采集,她抽空还给自己搭了个木头房子,过着一种平静的返璞归真的日子。
在没有文明礼仪、道德尊卑的荒岛上一个人生活,对于姜味这种厌倦了俗世争端的理想主义者来说,其实还不错。
上一辈子,姜味就学会了享受孤独,只是这一辈子的孤独来得更彻底一些,上一辈子虽然身边无人,但互联网上大把姐妹,这一辈子在荒岛上是真正的无人可交流无人可取暖,就连看到一只能对她吱吱叫的松鼠,姜味都很是开心。
时间久了,就觉得,人类果然还是群居动物。
那些她曾经厌恶的尔虞我诈,其实现在看来也挺有意思的,情感与利益的拉扯、自私与无私的对抗、野蛮与文明的斗争,正是这些东西构成了人与动物的不同。
姜味在上辈子曾经很是羡慕那些流浪猫狗的生活,自由且短暂的生命,像是绚烂的烟花,绽放时无比耀眼。
现在却觉得,她下辈子还想投胎当人,只有人才会思考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只有人才会为了码头的薯条放弃眼前的丰盛大餐。
正是因为生命短暂,才越发显出文明的可贵。
一代一代人前仆后继,可能就是在不断重复上一代人的命运。
但命运是重复的,情感却是唯一的。
在流落荒岛的一年里,姜味翻来覆去将自己的记忆嚼了又嚼,去重新体会那些曾经的情感。
欢喜、吵闹、别扭、暧昧、吃醋、生气等等,那些情感才是她存在的痕迹。
只是,也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能重返人间,姜味苦笑。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