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石房适时出现打破了眼下的尴尬气氛,瞧着在场众人的脸色,不知自己才离开这么一小会儿,怎么一个两个都有点不对劲儿。
云栈接过热汤,视线淡淡落在柳小刀身上。
柳小刀福灵心至,立刻诚惶诚恐地钻出了马车,负手静立,乖巧的不行。
云栈上车坐到柳小刀坐过的地方,听到动静,司重明目光稍移,正好对上他的双目,随即忽地扬起抹笑来,“你在这儿啊。”
“嗯,我在。”
云栈语调温柔地应着,眼睛里的情绪几乎柔的要滴出水来,“喝点热汤吧,会舒服些。”
“好。”
司重明气息虚弱,短短一会儿,她已经出了满头满脸的汗,足见此时她有多疼。
眼见妹妹这么痛苦,司重笙心疼不已,在云栈小口小口给她喂汤的同时,掏出身上的汗巾替她细细擦拭,教训她的事也只好放到人康复之后再说。
看足了热闹,齐乌终于想起来自己的本职工作,笑吟吟地拿过司重明的手臂,细细诊起脉来。
片刻,齐乌松开了手指,“她本来就体寒,月事来的时候肚子都会疼,但这次气血双亏,又在冰天雪地里冻了好几天,寒气入体,所以这次格外疼些。”
“哎,”
大概是太疼了,司重明气若游丝地唤了一声,费力地挪动头看向齐乌,“女孩子的月事只能自己的夫君知道,你这么正大光明地讲出来,我,嘶~我要不要面子?”
闻言,云栈身形一顿,汤匙里的热汤因此晃出来些许。
原来他说过的话,她都记得。
旁人没注意到他这一瞬间的失态。
司重笙微微皱眉,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妹妹每个月都会肚子疼,在家不常在一起就算了不知道也正常,但听齐乌的意思,司重明一直以来月事的时候都会肚子疼,那么为什么在军营的时候他们谁都不知道呢?
甚至从没有见她因为身体不适而耽误过训练。
原来他自以为对妹妹无微不至,但其实还是忽略了她么?
说到底还是家里没有女眷的缘故,这些事情也没法子跟他们这些大男人说。
司重笙抿抿嘴,眼神歉疚地看了眼司重明,心中决定等回去之后不再帮大哥打掩护,要和祖父和父亲一起,加紧督促大哥成婚。
他问道,“齐先生,那现在怎么才能让她不这么疼?”
齐乌耸肩,“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算我开了药方也没法抓药啊。
也不用这么着急,顶多疼个三天就不会再疼了。”
虽然他这么说,但在场的人脸色都没有因此变好。
对于在乎的人,哪怕是一秒的痛苦都不想让她承受,更不要说就这样眼睁睁的,什么都不做,看着她疼得死去活来却无能为力。
对此齐乌也没办法,他并不给妇人看病,所以身上根本不会带着这类药,倒是伤药带了好几瓶,“我记得云栈车上有红糖,红枣,把那些煮了让她多喝点儿,也有用。”
也只能如此了。
喝过热汤之后,司重明再次沉沉睡去,众人悄然退出马车,司重笙郑重拜托柳小刀路上费心照顾,柳小刀欣然同意。
看着司重明凝着眉头的睡脸,柳小刀心中难掩羡慕。
她清楚看见众人对这个女孩子的在意,所有人都为她的痛苦而心疼,这和作为孤儿的自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让她不由得有点同情自己。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