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寻常婢子的衣衫也掩盖不住她的绝世风姿,上前后的人并没有打扰男子,只将托盘放在一侧小案几上,又取下灯罩,拨了拨灯芯。
明王静静地看着她一举一动,美人从容优雅,端庄又不失风情,暖光照在她身上,勾勒出那动人的窈窕身姿。
灵感迸发,手中狼毫又在美人图上添了几笔,重新看着画作,明王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王爷喝杯水吧。”
见男子落笔,扶盈将备好的水奉上,明王接过细细一闻,果真方才的清香出自此处,“这是什么水?”
“是清早收集的露水,加以玫瑰花瓣和蜂蜜调和。
茶水提神,天色已晚不宜再用,玫瑰蜂蜜有助睡眠安神,睡前饮用最佳。”
明王慢慢品着,“果真清新,甜度也刚好,不错。”
扶盈温柔一笑,目光落在画卷上,画中是位妙龄女子,背身立于莲池边。
画工上乘自不必说了,重要的是笔触临摹极为细致,可见作画人心思。
明王见状顺口询问她画得如何。
妙目流转在纸上,扶盈轻启朱唇,“乍一看画中人出尘素净,可清雅中暗藏淡淡妩媚,不至太过不食人间烟火而失了风情,雅中见媚,甚是耐人寻味。”
一语中的,明王眼露惊喜,她竟能看穿他画中精髓!
这让醉心书画的明王甚是开心。
不评画工也不论着色,重看意境,他喜欢这样不落俗的品鉴。
“到底是名门世家出身,一眼看破。”
扶盈谦和笑着,“恕奴婢斗胆,若王爷应允,可否让奴婢填上几笔。”
明王欣然答应,南临赵氏女才貌双全,他很乐意与她探讨领教。
扶盈提笔而落,那只画笔在她手里灵巧生风,简单两处渲染,明王面上赞赏之色愈发浓厚。
“妙啊!”
明王一再惊喜,“这便是点睛之笔,浅浅两处添置,整个人似活了一般。”
再看面前人,明王大有遇知己意味,“赵氏女果然如传闻所言,才情斐然。”
“王爷高兴就好。”
她说的意味深长,听出弦外之音,明王忽的想起这两日之事,脸上略显不自在,敛去笑意将画作收起。
扶盈没说话,走到内室铺床,耳朵细听的那边动静,似在来回踱步。
没一会儿,脚步声渐进,她不动声色忙着手中活,假作没察觉。
“你自己说说吧。”
男人口吻带着审问意味,扶盈转回身,美眸懵懂,“王爷在说什么?”
明王神情严肃,开门见山挑破,“你也说过你是父皇指给我的人,既知是我的人,为何给别的男人做荷包。”
想到小厮身上佩戴的荷包明王就不爽,不管他对面前女子有无心意,总归名义上是他的人。
给小厮做荷包,有这兴致怎不给他做一个?
明王是公认的皇家容貌最俊美者,人人口中的风流王爷,倾慕他的女子不再少数,而这女人,一面自称是他的人,一面却公然给外男做贴身之物。
此事后明王有意留心观察,这女人虽对他婉顺,可更多的是恭敬,看小厮的眼里却藏不住的柔情,难不成在她心里自己还不如小厮?
从未有过的挫败感,越想越闹心,这种情绪下近两日忍不住对她冷脸,她定也察觉到了他的不悦,故才说了那句王爷高兴就好。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