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2章(第1页)

>

现实生活,常有无奈之处。

秦朗同为未成年人,欲言又止,替她叹息,皱眉踢了一脚人行道地砖。

“天黑了,走吧,先回家。”

她收起手机,上了自行车,“等我回去再专心处理旧卡。”

两辆自行车并排,从城里骑往郊外。

艾荔荔表面平静,实则愤懑。

她目视前方,肌肤被路灯打了一层柔光,白皙无暇,犹如精致玉雕。

秦朗察觉了,却不知该如何安慰朋友。

沉默了半晌,她忽然问:“我想再听一遍《小王子》,可以吗?”

“可以!”

秦朗眼睛一亮,巴不得帮她转移注意力,立刻拿出手机、耳机,连接蓝牙递过去,“听了三遍了,不腻么?”

艾荔荔戴上蓝牙耳机,轻声答:“我烦躁时喜欢看书,听书也蛮有趣。”

“恭喜恭喜,说明你听力提高了,听得懂,才有趣。”

耳机里,前奏悠扬音乐响起,她惆怅说:“惭愧,世界名著我读得非常少,小时候以为《小王子》是童话故事,但长大了,越听越伤感,不知怎么回事。”

“不奇怪。”

秦朗一本正经解释:“儿童和青少年,心态变化,等于是两个人。

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小王子。”

“啊?”

艾荔荔迷茫捏了捏刹车,减速扭头看他,“这句话,是说哈姆雷特的。”

他字正腔圆,清朗的嗓音懒洋洋说:“不妨碍,通用。”

艾荔荔失笑赞同:“也对。”

她为了排解愤懑,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侧耳分辨英语听力对话,放飞思绪,神游于并未见识过的广袤沙漠上空,俯瞰那架失事的飞机、焦躁飞行员、以及忧郁的小王子。

听着听着,时间不知不觉流逝,自行车抵达郊外桥头。

秦家的门灯,照得院子和门口亮堂堂。

墙角花坛内的月季,已抽条长出新叶子,生机盎然。

艾荔荔告别,“你到家了。”

她意欲摘下耳机归还,却见他继续往前骑。

“诶,秦朗?”

秦朗头也不回,身影没入前方暮色中,“入冬了,天黑得早,我送送你。”

他早就想这么做,总算有了合适理由。

艾荔荔一怔,不由得感动,追了上去,“谢啦同学!

这条小路,我闭着眼睛也能骑回家,以前没有你,我来回都是一个人,早就习惯了。”

一个女孩子,家住在偏僻山脚,父母残障且忙于农活,没空接送,你不害怕吗?或者说,你小时候,不孤单、不害怕吗?

天性善良的少年,简直不忍心想象。

“是么?”

他视线环顾,从水渠、稻田、眺望向远处层层山峰,其中高耸的采屏嶂亘古屹立:既是屏障,又像是桎梏,黑暗阴影庞大,牢牢笼罩着小县城。

“艾荔荔。”

“嗯?”

他缓缓问:“你有计划过、将来离开采屏县吗?”

寒风扑面,艾荔荔捋了捋被吹乱的发丝,不假思索,踌躇满志答:“当然!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