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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多的小孩儿还真能折腾,别人家的孩子一岁多,能走路走的稳稳当当已经了不得了。
小世子可不同,他不仅能走,还能跑!
爬假山,翻水渠,上树,刨土,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他干不出的。
哪里像个一岁多的小孩儿,简直像个不受控制的小恶魔。
可沈昕娘连个大点儿声的呵斥都没有,只叫人跟着他,别叫他出了意外就成,衣服刨脏了手脏了脸得跟个小花猫似的,根本不是个事儿。
就算不小心从湖边上系着的小船上,翻掉水里了,也只是瞧他吓坏了没有,给他洗洗换换干净衣服,又撒手让他玩儿去了。
“昕娘,你这那是养孩子呀?你这是养混世魔头呢!
小心长大了给你惹是生非。”
公孙兰第一次发现看孩子也是顶顶累人的活儿,难怪小世子身后跟着五六个腿脚麻利的小丫鬟,一个人根本看不住他!
看着小世子,简直比她在西北时候还累!
沈昕娘笑着摇头,“我相信,人的自然天性是向着善的,不去限制,只充满关切的往正确的方向引导,他是不会向着恶来生长的。
就像树苗总是向着阳光,向着温暖的地方,人也是一样。
给他爱,给他温暖,他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是绝对不能做的。”
公孙兰眯着眼睛,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你在西北过的怎么样?还要回去么?”
沈昕娘问她。
公孙兰立时瞪大了眼睛,惊诧的看着她,“你,你怎么知道?我哥哥嫂嫂那儿我都没敢说!
生怕他们知道了,拦着不让!”
沈昕娘笑了笑,“虞将军在西北呆的时间比在京城长的多,听闻他小时候跟着他哥哥,就在西北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习惯了那里自由自在天高地阔的生活,更看多了那里的百姓受突厥人骚扰欺负的情形,如今那里就要变得和睦,变得安宁,变得富庶繁茂了。
他怎么舍得不去看看,不去亲自感受那里的变化呢?若说京城是他的故乡,不若说西北才是他的家。
而你,早就把心安在他身边了吧?”
公孙兰脸上一红,但很快高高抬起头来,看着被黄叶剪碎的阳光,笑的十分明媚,亦如此时的阳光,“是啊,我总是莫名的庆幸,庆幸自己那天午后,那么冲动,以为自己能够擒住那些暗中跟着我的人!
庆幸被他们绑着一路到了西北。
如果没有那一番遭遇,现在的我,又会是什么样子?还不是在京城里,靠着哥哥的庇佑,惹是生非,游手好闲?”
她笑着摇了摇头。
沈昕娘抬手拍了拍她的肩,“有时候真的是这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祸兮,福所倚。”
公孙兰点点头,“在西北,我找到了自己的价值,看到了自己的成就,看到我能为旁人,为大梁,为百姓做出的贡献,我觉得人生真是充满感动和惊喜的。
我也喜欢这样的生活,所以他说,回了京城以后,还要去西北的时候,我没有犹豫就同意了,只是不知道怎么跟哥哥说,哥哥他……好像不能理解。”
沈昕娘抬眼看着远处蹲在地上,不知又在扒蚂蚁,还是挖虫子的方离,轻笑道:“如果公孙将军知道,你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了慎重的考虑,认真的做出这样的决定,他会理解你,也会支持你的。
因为所有人都能够看到你这一年来的变化,你的成长。”
公孙兰点点头,“希望他能像你说的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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