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毛利兰左看看,右看看,在这个除了侦探就是怪盗的空间中莫名有种被排挤的感觉。
“看不明白。”
毛利小五郎叹了口气,“总之,时间是4月1日愚人节对吧。”
————
“安室先生……”
唐泽无奈地看向抱臂站在楼梯口的人,“我都答应你不会去了,我就是下来倒点水喝。”
安室透歪着头没有让开的意思,明显不太信任他的说法。
唐泽投降一样举起手,手掌摊开,套在拇指上的钥匙“哗啦”
一响:“我先把钥匙上交,行了吧?说了我真的不会去的。”
安室透不为所动地伸手把那串钥匙拿走,翻看确认是咖啡馆大门的,不客气地往兜里一揣。
唐泽这小子看着老实,事实上鬼点子多的是,安室透才不会掉以轻心,要是他真像自己说的那样不惹事,风见早就不需要加班了。
“那我就下班回去了。
明天早上再还给你。”
安室透把挂在臂弯的西装外套穿好,牢牢锁上门,又拧了两下门把,确定门已经锁死,才看了看走进吧台倒水去的唐泽,稍感放心地走了。
唐泽站在一片昏黑的咖啡馆中,目送安室透走向马自达的背影,好心情地挥手告别。
然后他走上阁楼,轻声呼唤道:“二十面相。”
二十面相漆黑的披风在不可见的世界中展开,唐泽身上的帝丹校服也在下一秒换成了一身全黑的怪盗装。
他站在镜子转了一圈,确定没有破绽,又摸了摸自己头发,下一秒,蓬松的栗色短发就换成了白色,变得柔顺服帖,在灯光下反射着充满金属质感的银光。
这当然不是唐泽学了什么变身术,这是假发。
某天,正在涩谷地下铁奔跑奋战的心之怪盗,打着打着突然灵光一闪。
既然玩具枪,在认知世界可以当真枪用,没开刃的刀,在认知世界也可以当真刀用,那假发,在认知世界可以当真头发用吗?
毕竟理论上说,他的怪盗装也并非绝对不能更改,如果他想的话,利用游戏系统他完全可以拿出很多奇怪的套装更换,认知世界本来就是唯心的。
说干就干,第二天他就买了一顶白色的高温丝,带进了认知世界。
你还别说,测试效果拔群,而且根本看不出假发的样子,不管是看上去还是摸上去,都像是完全的真发。
这种变装虽然是突发奇想,但本身也是唐泽给自己上的保险。
毕竟虽然栗色的头发在这个世界并不少见,但如果唐泽自己,未来的马甲,“心之怪盗”
全是一个发型一个发色,别的不说,就柯南那种直觉系侦探一个灵感大成功,他就会惨遭扒皮。
君不见,琴酒只是捡到一根头发,就在那“啊,雪莉!”
吗?
至于为什么选了个白色,以至于整个人看起来更像9s了……这就更简单了,因为帅啊!
而且一个黑衣服黑裤子还有黑眼罩的怪盗,要是再配个黑头发……他在夜色里登场,说不定都没人能看见他,那怎么行?
“都说了不会有影响的吗,放心吧安室透。”
唐泽拿出手机,在导航上一点,顺滑地切换进异世界中,“去凑热闹的是‘Joker’,关我唐泽昭什么事。”
喜欢心之怪盗!
但柯南请大家收藏:(www。
aiquwx。
com)心之怪盗!
但柯南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烂尾小说高开低走,读者怨念爆表疯狂刷负分,小说修改系统出动,绑定每个小说里的女配,修改反派剧情,挽救小说世界。然而第一个世界国师反派被女帝宿主打断手脚,收为后宫。第二个世界阴暗反派被白莲宿主捆绑囚禁,生死未卜。第三个世界强惨反派被病娇宿主夺取内丹,沦为鼎炉。读者泪目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反派!每个世界相对独立,男女主均为切片,1v1,最后一个世界收束...
一代狼王纵横四海,凯旋归来后,竟然被师父逼着和女总裁相亲???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名门女总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本是一代绝世特工,意外穿越成了不受宠且巨丑无比的弃妃。没关系,她空间在手,药丸一吃倾国倾城。下人不听话?打残!绿茶装可怜?毒哑!什么渣男贱女还敢到她面前嚣张,她毒的她们六亲不认!更有可爱萌宝给她撑腰。娘亲,听说爹爹休了你?没关系,我已是天下盟主,给你发了招亲令五国国君都来求亲了。寒王咬牙切齿,转头柔情似水对她说道爱妃,本王错了。求你回家吧!...
那个晚秋的雨夜,年少的骑士在天空的车流中横冲直撞,无可抵挡。骑士的执念与理想,少女的依赖与爱恋,死亡与未来之约。为了你,我愿意背负一切,哪怕双手沾满血腥,与全世界为敌!!某日男主拦住作者去路,悲愤大叫养成也就算了,可你给我加入异能者的设定干什么?很搞人的好不好!那个用身体跟机甲干架的人真的是我吗?!放心,作为补偿,我会给你开后宫的。说完作者阴笑着将男主打晕,拖向黑暗的深处...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