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 种地一点都不幸苦(第2页)

缓缓的睁开眼睛,感受到自已的身体状况,看着坐在床边的李文强,刘玉华不好意思的说道。

“你能不能转过去,我先穿件衣裳!”

“咱俩是夫妻,你不用在意这些的!”

李文强笑着说道,不过还是自觉点转过身避开了她。

现在刚结婚,夫妻之间应有的体面还是要有的,等以后她应该就不会在意了。

“好了!”

一阵淅淅索索的声音过后,刘玉华轻轻的站在了他的身后。

“先去洗把脸,柜子里有毛巾和水杯,都给你准备好了!”

李文强看着面若桃花,浑身散发着诱人魅力的刘丽华,心里很是满足,感觉生活总算是有了奔头。

哪怕有了空间他都没这个强烈,因为他以前也是衣食无忧,哪怕不依靠空间也能过上自已想要的生活。

“嗯!”

刘玉华听到之后跑去厨房洗漱了一番,李文强静静地等着她一起用餐。

“这些都是你做的吗?真是不好意思,晚饭本来应该让我来做的。”

刘玉华走过来看着桌子上的四道菜,脸上不好意思,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现在家务活本来都应该有家里的女人来做才是,让男人伺候老婆,一座城里都找不出来几个。

“老婆,家里的活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都是咱们自已家的事,谁做都一样。

你身子不舒服,这几天你好好休息,这些活我来就行了!”

李文强把她拉到自已边上坐着,认真的说道。

“那怎么行,你一个男人做这些家务活,邻居看见了会说闲话的!”

刘玉华紧张的说道。

“他们说就说呗,老婆,你记住了,我们家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家里的事情我能做就做。

咱们家没有大爷,过好自已的日子就行了,至于其他人的那些闲言碎语,你完全不用去理会。

特别是这个院子里,除了我,你谁也不用理会,知道吗?”

李文强郑重的跟她说道,刘玉华虽然长得好看,但是思想不可避免的还是跟其他人差不多,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要不然也不会把他弟弟惯的无法无天。

“嗯,我知道了!”

刘玉华听到后很是感动,感觉自已好幸运,能嫁到这样一个男人。

能像他一样平等对待的男人不多,重男轻女、大男子主义很常见,像他一样还主动干家务的那就更加是凤毛麟角了。

两人安安静静的吃完饭,然后坐在床边聊天,场面很是温馨暧昧。

“李文强,你给我出来,你有本事打人现在怎么不敢出门,是不是怕了?我告诉你,老娘我跟你没完!”

贾张氏的一声怒吼,打破了院里的平静。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