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五章失窃(第1页)

根据向同村的赵大叔打听的经验,庄风需要在路上过一夜才能在第二天下午到达县城。

最好的投宿地点是金元寺。

过了县城,路就好走了。

金元寺建于七百年前的前朝的前朝,历史已经比较久远。

原名“妙利普明塔院”

后来,连续有两位高僧金叹和元虚都曾在此住持,将这座寺庙的声誉推向顶点,故改名为金元寺。

它是北汉的十大古寺之一。

金元寺还是江湖中的一大门派,出过许多佛家高手。

长春密卷中记载,金元寺的前后两任主持金叹和元虚都达到了炼神期的地仙境界,甚至可能已经进入了天仙境界。

只是最近百年来,金元寺却未出现什么高手,老一辈的高手又都隐居不出,因此实力不如以前强横了。

但是在佛学上,金元寺仍是整个北汉佛学界的泰斗。

金元寺的香火丝毫没有因为修仙上的没落而受到影响。

其实,在世人的心目中,金元寺发展的最大桎梏是地方太过偏僻。

可是,金元寺的现址是高僧金叹指定的,谁也不敢提出迁寺的念头。

傍晚,夕阳西下之时,庄风站在山脚下金元镇的一个无名桥头,抬眼即可见碧瓦黄墙的金元寺坐落在绿树丛中,院内青松翠柏,曲径通幽。

在桥头的一个石碑上,还记载了一个类似于庄风前世听说过的张继之于寒山寺的故事。

石碑上刻满了附和的诗文。

于是,诗因寺名,寺因诗显,诗韵将**流传,金山寺早已名扬天下。

奔波了一夜,庄风肚中已经比较饥饿。

金元镇倒是有家客栈可供打尖吃饭,于是,庄风就打听了一番后向这家客栈走去。

庄风是没有钱在客栈消费的,可是,赵大叔曾交代过他,由于身在佛门之畔,那金元客栈的伙计也有了佛心,极好说话。

哪怕不要酒饭,讨口热汤还是会给的。

庄风眼下十分窘迫,但是多年的贫苦生活倒也让他习惯了,他丝毫没有因为讨要热汤而感到羞赧。

客栈叫金元客栈,名字起得中规中距。

客栈前停了许多马车,不时有大家闺秀这些女眷进入,她们都是来进香却又不方便在寺中居住的人。

庄风抬头瞻仰了一番客栈的风采后走进客栈,向店小二说明了来意。

赵大叔说的果然没错,金元客栈的店小二十分的好说话,很快便端来了一晚热汤端给了庄风并给庄风找了个靠角落的位子,并没有因为庄风的免费要求而厌恶懊恼。

就在庄风小心翼翼端着热汤走向位子的时候,就有一名胖胖的年轻人突然从客栈外面冲了进来,一下子撞到了庄风身上,速度之快,与他的体型极不和谐,令庄风躲也躲不及。

自然,一大碗热汤也尽数洒在了地上。

胖青年拽着庄风的衣服爬起来,看着庄风被打湿的衣裳,连声说着“抱歉”

、“海涵”

并不时拿袖子在庄风身上蹭着,妄图将热汤蹭干净。

庄风甚是气恼,可对方已经道歉,而且还这么殷勤,庄风只好将怒气忍住了。

紧接着,店外又冲进来两名少女。

这两名少女都是身着绿衣,身量尚小,容貌清丽,大概还未成年,但是秀眉冷横,带着怒气,手持长剑,已经冲了进来。

“淫贼!

看剑!”

随着他们清脆的呵斥,两道剑光已经向庄风刺来。

庄风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堪堪避过了长剑。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甜心都想要(NPH)

甜心都想要(NPH)

甜心都想要(NPH)简介emspemspemspemsp…emspemsp…emspemsp次奥!她什么都没干!她昨天晚上被两个男人干了!!!!emspemsp那两个男人还都是她的新郎官!!!emspemsp这尼玛是个什么样的丧病世界啊!!!emspemsp不过在这男多女少的世界体验了一段时...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都市豪门战神

都市豪门战神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