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位客人不会也是来找文哥的吧?最近来的这些人都聚集在文家大院门口,也不知道是找文哥啥事,我猜想应该是慕名额来,想请文哥出马的,但文哥现在都很少出马,都是派徒弟们出去的。”
司机自言自语道。
“他不出马了吗?”
我顺着他的话问。
“哎,你是不知道,多少有身份,有地位,官绅富豪,明星大款,来找文哥出山或者请文哥的保家仙牌回去家里供奉的,但文家都一一拒绝了,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出山了。”
我与叶蜧对视一眼,这特么整得跟我爷爷封卦那时候一样,也是很多人来找我爷爷求卦。
但我爷爷都已经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不管你什么身份,给多少钱,都不会再重出江湖的。
也就是为了我,为了陈家的血脉延续和麻衣道脉,才重山江湖。
可代价也是巨大的,就是不得善终。
“这文哥到底是何方神圣?有那么灵验吗?”
我故意问他。
“哎,你这就不懂了吧!”
司机一下子来了兴致,有点显摆的味道,好像他知道的很多,他说:“整个东三省,那些魑魅魍魉,哪个不给文哥面子?别的不说,只要是家里供奉文哥的保家仙,就别说是请到文哥的毛发或者指甲之类的,哪怕是一根鸟毛,只要供奉在家里,保准你家太平无事,任何邪祟到了你家门口,都得躲得远远的,更别说进你家门了。”
“我靠,这么神奇吗?一根鸟毛能有这么大的威力?”
不过随后一想,如果文哥真的是老妖的话,毛发之上肯定留有他的气息或者妖气。
寻常的邪祟一闻到这个气息自然是躲得远远的。
就好比狮子或者老虎的领地标记,尿液!
它们会在自己的领地上撒尿做标记,其他的动物一闻到这个气息就会躲开一样。
这其实跟鬼魂僵尸类的也是一个道理,曾经出了一个鬼母的坟,消息一传出,全国各地的道士都赶了过来,有的抢头发,有的抢牙齿,有的抢骨头,有的扒衣服,有的拿绣花鞋。
那些没抢到的,直接把棺材板扛回家的。
更有甚者,装了几罐子的坟头土回去。
这就是所谓,人的名,树的影。
“哎,你们是刚刚来东北,不知道文哥的名号也不稀奇。
我刚说了,别说是文哥身上的毛发指甲了,就是文哥亲手写的牌位,上次就写‘文哥在此’,那什么妖魔鬼怪都得退避三舍。”
这家伙把文哥夸得跟神一样。
再回想起文哥在直播间的那逗比样,简直就是哈士奇成精。
他能有那么高的道行吗?
“不过文哥的毛发和指甲不好求啊,之前有个挺有名气的主播,叫什么玉博的,听说跟文哥在一个平台直播,关系处得还不错,但后来拉了,来文哥这里求运气,好不容易求爷爷告奶奶,跪在门口三天三夜,喊文哥干爹,才求来一根指甲。”
“这么难?那求回去有效果吗?”
“有啊,听说那小子那一年播得很厉害,那一年年度赛拿了个冠军。”
司机津津有味的说道。
“他拿了冠军,那文哥呢?”
我反问他。
“文哥让他了,既然给了他气运,又何必再跟他争一时,自己给出去的格局,自己不能坏啊。”
“文哥大度啊。”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