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事,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不会再干,也不会让你再担心。”
我对着叶蜧自信一笑。
然后我朝着离我大约三米远的那道雷电,雷电的粗细估计得有手臂那么粗。
按照我的了解,雷电的电压起码得有几千伏,有的甚至上万伏。
人的身躯一般能承受的无非就是几十伏,家用电的两百二十伏,普通人都很难接受,何况是这种雷电。
但上次替叶蜧挡下劫雷之时,魂飞魄散,却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更庆幸的是,我已经将雷电之力保存在了体内,与凤凰天火彻底融合了。
我把手伸向了那雷电,还没接触到,已经感觉到手已经有些麻了,那种整只手都不受控制的状态。
我强行控制着,体内的雷电已经从身体里传出来,直接传到了手臂之上,在我的掌心形成一颗圆滚滚的雷球。
只见这雷球分出一道细微的雷电,与那道天降的雷电连接了起来。
那大蛇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我。
只见那道雷电经过我手心的雷球之时,很快就被我的雷球给同化了。
同化之后的雷电能量,转化成我自己的,非常的柔和,成为我身躯的一部分,从我的手臂直接传入我的身躯,储存了起来。
“不,这绝对不可能!”
巨蛇发出惊恐的声音:“这世界上就没有人可以控制雷电的力量。”
“怎么没有人,你现在不就看到了吗?”
我回头,兴奋的对它说。
我自己的雷电就很柔和,就好像被驯化了一样。
外面的雷电就非常的爆炸,狂野,这就是区别。
只见那一整束雷电竟然直接到我的手心,与我那颗雷球连在了一起,那强烈的冲击感,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主要是这道雷电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我所融合的那一个雷球了。
我甚至绷紧了身躯,感觉我的那个雷球似乎又要变狂暴了。
我有种不妙的预感。
然而这时,整个圣池的雷电就像疯了一样,狂暴了起来。
全都调转了方向,像是被我手心里的雷球所吸引一样,数百道的雷电全部朝着我手心的雷球里涌了过来。
我彻底慌了,手上的雷球越滚滚越大。
身躯里似乎已经被雷电给充满了。
只是这些电已经被驯化的,没有对我的身体产生任何伤害。
但身躯已经被充满了,那些雷电就无法进来,全部聚拢在我的手心之上,那个雷球不算的盘旋壮大,由原来的乒乓球那么大,变成铅球大小,又变成排球,篮球,最后就就如同一口水缸一样。
里面蕴藏的巨大能量,我感觉这个能量足以把整座长白山夷为平地了。
“不,这不可能……”
巨蛇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老公,你要不要紧……”
叶蜧也紧张了起来。
其实我已经撑不住了,虽然这闪电还没对我造成伤害,但我已经不知道要怎么收场了。
我看了下那条巨蛇,刚才它似乎也不敢触碰这雷电,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而且它在这里修炼了几百上千年,现在又能够呼风唤雨,能够呼唤这雷电来伤敌,按道理应该是已经接受过劫雷的洗礼了。
可它刚才召唤雷电之后,它似乎也很害怕这雷电。
像叶蜧这一世,这才二十来年,就已经接受了劫雷的洗礼,成功化龙了。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