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9章 雀斑女孩历险记(第1页)

在老板异样的目光中离开酒店,萧天晴踏上了这个以夜生活为主色调的国度。

11区的夜晚,比所有国家的都要长。

本来还在思考要怎么去接触11区的极道人员,一来到原宿街,萧天晴发现自己根本就不用纠结了,因为这里满大街都是帮派分子。

黑西装、满背纹身、面目狰狞的大汉在这里到处都是。

“小妞,一个人啊,开个价,哥哥让你爽一晚上。”

说什么就来什么,此时一个混混打扮的人直接攀上的萧天晴的肩头,凭借每个机械之心都自带的翻译功能,萧天晴听懂了对方在说什么。

女仆在11区本身就有特殊服务的意味,尤其是萧天晴这种年轻靓丽的女孩,虽然死鱼眼毁了整张脸的感官,但严格来说也算是一个小美女,挺耐看的不是。

这人一看就是极道组织边缘的小混混,不是萧天晴现在想要接触的目标,当然,他也没有出卖色相的打算。

刚想拒绝,萧天晴发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自己不会说日语。

“问你话呢,小妞,开个价,不要惹本大爷不开心。”

那名混混似乎等久了变烦了,直接上手朝着萧天晴胸前抓去。

萧天晴眼眸寒光一闪,本想出手教训下对方,突然身后那个混混直接倒在了地上。

“看你的样子应该不是出来卖的吧,小心点,原宿这边的夜晚不安全,快点回家,不要乱走。”

打倒小混混的是一个穿着JK制服的女孩,戴着口罩,但从那对闪闪发光的大眼睛可以看出,是个漂亮姑娘。

说着,这个JK女孩就把那个小混混胳膊打了个对折,后者发出一阵杀猪般的哀嚎。

萧天晴站在原地,目不转睛的看着对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感觉对方很熟悉。

“你怎么还不走,晾在这里等他们的人来复仇?”

“算了,跟我来!”

JK女孩一把拉住萧天晴的手,在后者木楞的目光下将其带离“案发现场”

一离开那,萧天晴就通过【孔雀】的360度视角看到了身后有几个混混包了上来,并且叫嚣是谁打了他们的人。

是的,【孔雀】具有全方位的视角,这么多的眼睛你总不能让它一直挂那不是。

萧天晴被少女带到一处小巷内,这里非常破旧,污水排泄管直接就在墙面,垃圾到处都是,到处都是蚊虫飞行,食物残渣上面肉眼可见的蛆虫爬行。

各种破旧木板与预制板搭建起了一栋栋看上去都摇摇欲坠的房屋,很难想象11区这样繁华的夜之城会有这种贫民窟一样的地方。

一条流浪狗路过,都不屑的瞥了一眼,真的可谓是狗都嫌弃的地方。

话说这里居然有狗耶~

华国的动物都是集中管制,避免虫灾降临寄生导致灾害扩大,11区不同,这里除了普通人就是兵兵兵兵。

百分之七十的国民都是极道分子,并且都植入了机械之心,寻常虫灾来这里就是基本上都是送菜。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繁星万丈

繁星万丈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全民转职:开局百倍经验,无限升级

全民转职:开局百倍经验,无限升级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村野生香

村野生香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狐狸的美男图鉴

狐狸的美男图鉴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意乱

意乱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