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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逸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将野鸡拿到了灶房,又到了秦母房间跟秦母说了下。
“老儿子,给你留饭了,你等下,我去给你热热。”
屋里点着油灯,秦母在给秦父补着衣服,看秦逸回来,忙起来要去给他热饭。
“娘,您快歇会吧,我自己来就行。”
秦母迈步向灶房走去:“今天没啥活,我跟你嫂子把老黄瓜种切薄了晒成干,不累,歇啥,正好,我给你炒个鸡蛋。”
现在的政策养鸡都是按人头养的,两个人头一只鸡,秦逸家有9口人,养了5只鸡。
要说这鸡下蛋也挺着调的,但耐不住家里人多鸡少,而且秦母还要存点,所以都是隔几天吃一次鸡蛋。
“野鸡是你抓的?”
秦母一进灶房就看到地上那两只挺肥的野鸡。
秦逸跟着秦母后边溜达进灶房帮忙填柴:“嗯,跟着几个兄弟一起捉的,我分了两只,娘,明天吃肉吧,我都馋了。”
秦母回头瞪了秦逸一眼:“多大人了,还馋了,你当你是大丫、铁蛋呢?”
秦逸继续笑嘻嘻的道:“娘,多大我不也是你最疼的老儿子嘛。”
秦母一边利索的打了三个鸡蛋,又切了点葱花,一边笑道:“就你嘴贫。”
三个儿子,两个孙辈,秦母最稀罕秦逸,秦逸长的好,嘴又甜,最会哄她开心,她早就想好了,等以后老儿子成了家,分家的时候,她和老头就跟着秦逸了。
秦逸长的好看,找个媳妇儿肯定也找好看的,生个孙子孙女肯定更好看,她就稀罕好看的,到时候,她可以帮忙带孩子。
秦逸不知道他娘的想法,如果知道,一定会说,漂亮媳妇儿有,漂亮的孙子孙女真没有,他媳妇儿没这功能啊。
吃了饭,秦逸在院子里洗漱了一下,回房间看沈月笙已经睡熟了。
自从第一晚,沈月笙睡醒之后发现自己居然抱着秦逸睡的后,晚上再睡觉的时候,铺褥子就铺的离秦逸的褥子很远,秦逸想着秋收挺累的,为了能让小知青休息好,也就没招惹他。
如今看小知青睡着了,他就将褥子铺在小知青的旁边,然后,轻轻把小知青抱在怀里。
欸,这种便宜该占就得占。
月光透着窗纸漫过来,渲染在小知青白嫩的脸上,霜华覆盖交织眉眼舒朗。
秦逸忍了忍,又觉得没必要忍啊,轻轻在小知青的脸上印了一口,然后抱着怀里香香软软的小知青,也睡了。
等到第二天,沈月笙醒过来后,迷迷糊糊的觉得手掌下有点温热,无意识的,用手蹭了两下,觉得不对,陡然清醒。
然后,发现自己居然跑到了秦逸的被窝,而自己的手摸在了人家的胸肌上,该死的,居然还揉了两把。
他抬头看了看,发现秦逸还没醒,赶紧悄悄的挪回自己的被窝,然后假装自己还没睡醒。
秦逸忍住上翘的嘴角,心想,小知青怎么这么可爱。
又躺了约莫十分钟,他看了看小知青还在装睡,便装着刚睡醒的样子起床了。
今天要去县里灰市,他得趁着早上路上没人早点走,跟刚起来做饭的大嫂打了声招呼说自己有事不吃早饭了,就走了。
县城离秦逸所在的村子有十多里路,还好秦逸家是有辆自行车的,还是大队长有时去镇上或者县里办事,为了方便买的。
这个时候的自行车不亚于21世纪的小轿车了,当然了,21世纪的小轿车都要比这时候的自行车普遍。
秦逸找了个洗干净的二胺袋子,到了昨晚藏野鸡的地方取了鸡,然后骑车奔着县里去了。
秦逸的中学就是在县里上的,对县里很熟悉,
县城内的主要干道分为二纵二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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