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人倚在床上,江修临乌黑的长发散落成花。
想起白天敬酒时的那个银发男人,他心情不是很好。
“你跟那个symons,是怎么认识的?”
万辞拉着他敬酒的时候,轮完江华安跟miydiesany等人后,第一个就找他碰杯。
人长得很不错,从江修临的角度来看真是难得的帅气,染着一头不羁的银发,左耳缠绕着一圈银质蛇环,总是笑眯眯的,看上去很好相处,脸倒是面生的很,却被安排在主桌。
江修临百思不得其解。
他从没在任何场合见过这人。
当时万辞附身在他耳边提醒了一句:“这是借我七百亿的真债主。”
江修临登时看这人的眼神就变了,特殷勤地倒酒打招呼。
后来酒过三巡,江修临看见symons单独与万辞谈笑,而万辞对待这人的态度也是和一般人有明显区别。
他心里不免有些酸意。
万辞单手勾开男人腰间的束带,本就松垮垮的腰带听话地掉落到一旁。
她一只手撑在江修临耳旁,挑起长眉,“吃醋了?”
江修临偏过脸,赌气似的说:“没有。”
万辞掰过他的下巴,与他对视:“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monsterclub吗?”
江修临怔了一下。
万辞继续说:“他就是那儿的主人。”
江修临语气不是很好,“他之前是不是压榨你?”
万辞笑了,她当时就是个混日子的底层人,被资本家压榨不是常有的事。
“还好。”
万辞往轻了说,“多亏了他,我才挣到钱创业。”
打黑拳的日子充满了血和泪,但挣到的钱起码让她在m国不至于过得太过凄惨。
而且她被人追杀的时候,symons那家伙也很痛快地和她解除了合约,放她离开。
尽管symons提出要帮她解决麻烦,但万辞已经厌倦了这种你死我活的争斗生活,从这里离开,也是她的期望之一。
江修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问道:“……你们,是一开始就在拳场认识的吗?”
万辞摸着他的脸,平静无澜的眸子似乎是陷入了回忆,有微微的失神。
“不是。”
白天婚礼上,symons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谈起了两人初见的那天景象。
望着今天的婚礼规模,银发男人感慨着说:“当年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但没想到,你能给我这么大的惊喜。”
万辞轻晃两下手里的香槟,片刻后才道:“我也没想到。”
就像不知道自己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会获得新生,再从monsterclub离开能改变未来一样,万辞总觉得自己是运气成分多一点。
“如果我当年没有去俱乐部那一趟,你是不是就准备躺在那儿,和其他尸体一样,永远长眠地底?”
其实,这个问题困扰symons好多年了。
万辞被抬下场的时候,完全成了一个血人,因为内伤和断骨的压迫,心跳和呼吸都已经停止,不可能再有苏醒的迹象。
但他到monsterclub视察的时候,路过后院停放尸体的坑洞,恰好就望见被雨淋湿透底仍苟着一口气爬出来的少女。
他可以肯定,万辞从未见过他,自然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可那晚的景象即便过去多年,仍无法让他忘怀。
万辞平静地注视着他的眼睛,忽然笑了起来。
symons看着看着,也笑了。
两人就那么旁若无人地放声大笑,好似多年相守相伴的朋友见面,气氛自然融洽。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