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2变化好大(第2页)

对方回答的漫不经心,就好像那不是把枪,只是一个小玩意儿一样。

仔细想来也是,她干掉了楼上那么多人,对方是一伙放高利贷的,有武器的,死后那些武器应该都在她手里,一个人用不了那么多的,所以少那么一个毫不在意。

江野迟疑片刻,重新塞.进自己口袋,“谢谢。”

对方用不上,但对他来说有大用。

他从洗手间出来,将枪给了他弟弟。

他自己是不怕碰到些什么的,但他弟弟还小,需要这个保护。

八点钟,江野重新回到厨房做饭,以往他是不喜欢这些杂活的,都是耐着性子干的,今天格外认真。

饭做好的时候,洗衣机也安装好了,里面搅着早上他弟弟洗的衣服,衣服有他弟弟的,他的,还有她自己的,全都混在一起。

他弟弟从刚刚他出来开始,就一直在给他打下手剥蒜削姜,所以是她干的。

真的不介意他们用她买的洗衣机,似乎也不介意大家一起混用的意思。

只不过装完洗衣机送走了那些人后,她就进了屋,到现在都没出来,饭还是他弟弟送进去的。

吃饭时,桌子上只有他和弟弟,江野边给他弟削水果,边嘀咕。

旧社会刚嫁进来的新媳妇吗?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他记得他刚来第一天都没她这样。

他刚来就已经自由活动了,还买了菜打算做饭,结果那家伙说他做饭难吃,他直接糊她脸上。

矛盾好像就是那时候产生的。

江野看了看饭桌。

经过半年锻炼,他现在已经从刚开始的措手不及、手忙脚乱,变成了轻车熟路,不仅能照顾味道,还能顾全卖相。

他弟也从‘哥,你做饭很好吃,但我们能出去吃吗’,变成了‘哥,外面的不好吃,我们回家自己做吧’。

他花了很多很多时间磨练厨艺,屋里那个应该不会觉得难吃吧?

*

主卧内,胜蓝明显感觉到今天和昨天的差异,昨天的饭菜很好吃,不过切得有点粗糙,今天肉眼可见大小均匀,水果也削了皮的。

还切成了一块一块的,并且插了牙签。

原著中提过,那小子不爱做饭的,只有心情好的时候饭菜才是细致的,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弟能眼睁睁看着土豆大到能噎死他。

看来他今天心情还不错。

装了洗衣机,不用手洗的原因?还是枪的原因?

都有吧,那小子既不爱干杂活,还喜欢舞刀弄枪。

可以这么说,他宁愿做五百个俯卧撑都不愿意坐着洗衣服。

胜蓝吃完了饭,用牙签扎起一块水果。

这新鲜的、水灵灵的果子倒是提醒她了,昨天她特意给了小孩两个面果,就是希望能重演原文里的一幕,小屁孩看到果子腐

=请.收.藏

http:m.00wxc.cc"

target="

_blank"

>[零零文学城]

http:www.00wxc.cc"

target="

_blank"

>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烂着急‘觉醒’异能。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