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洛听得有些哑然失笑,摇摇头没说话,先一步走了进去。
许珂看了他一眼,然后也默默跟上,心里则是回想起唐毓给自己新出的主意。
“你的破冰行动不能只局限于自己的主动,你还也可以利用周围的环境,比如你可以很高调的出现在他的同学和朋友身边,又或者是频繁的和他一起出入公共场合。”
“一次两次,别人或许只会惊讶和意外,但等次数多了,大家都习惯了,这时候人们就会想,秦洛是不是还没有放弃你?你们两个是不是真的已经在一起了?”
“等到这时候,就算你们两个还没有真的在一起,在别人眼里你们也已经是一对了,环境和氛围的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人施加情绪影响,甚至造成心理暗示。”
“久而久之,秦洛对你的那份情谊也会被重新唤醒,这样一来……就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唐毓的这番话引起了姚妍妍的高度认可,而许珂听了之后也是又惊讶又佩服。
她怎么都想不通,唐毓明明和自己一样都没谈过恋爱,怎么相比之下,她就显得那么熟练呢?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招的效果。
她跟着秦洛走进食堂,然后两人分别在不同的窗口打了几个菜,最后在一个餐桌旁相对而坐。
过程中他们只有简单的交流,虽然没有显得多么亲密,但却颇为自然。
此时正值中午,食堂里的人自然不少,大家都看到了这一幕,不怎么逛论坛的人对此感到惊讶,经常逛论坛的人则是止不住的感叹。
许珂能够感受到别人聚集过来的目光,心里不由暗喜,嘴角微微翘起。
昨天陪秦洛一起上课,今天又专门给他送了奶茶,还和他一起来食堂吃饭。
有这么多人在旁边看着,唐毓说的那种所谓的环境和气氛的影响应该已经开始产生了吧?
不愧是唐毓,你真是我最好的姐妹!
许珂正如此想着,突然……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尝尝这个,上次和唐毓吃饭的时候她说这个挺好吃的。”
许珂:“……”
许珂:“……”
她表情一僵,原本微微翘起的嘴角瞬间落了下去。
再看秦洛,发现他正指着一盘鱼香肉丝,像是在很正经的安利这道美食。
许珂也觉得他的确是好心的在给自己做推荐,但偏偏这句话的内容让她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让她联想到了秦洛上次和唐毓一起吃饭的画面,以及照片中秦洛抚摸唐毓脸颊的一幕。
这让许珂心里止不住的开始发酸,她往嘴里扒了口饭,试着将这股酸意摁下去,可惜最后失败了。
于是她忍不住就说:“说起你和唐毓吃饭那次,你是不是摸她脸了?”
秦洛很自然的应道:“是啊。”
许珂心里有点发酸:“为什么?”
秦洛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她没告诉你?”
许珂皱了皱眉,迟疑着说道:“她说是当时她脸上沾了饭粒,所以你帮她把饭粒拿下来了。”
她觉得这个解释合情合理,毕竟唐毓是什么人她可清楚的很,很多人都觉得唐毓与人和善,是个很好接触的人,但实际上许珂却很清楚,唐毓的骄傲一点儿都不比她少,只不过她是表露在外,而唐毓是隐藏在内。
而像是唐毓这样的人,一般情况下是根本不可能和一个男人做出那么亲密的举动的,所以许珂后来也接受了唐毓的那个解释。
只是当时看到那张照片时她在气头上,所以唐毓说什么她都不信,还不管不顾的发了脾气。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