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来到后台坐下之后,沈芳依然还在感叹。
前阵子接到秦洛的电话,得知秦洛想要邀请她参与魔都大学的三十周年校庆的时候,沈芳几乎是没怎么想就答应了。
魔都大学固然有着一定的排面,但以沈芳当年的名声和多年来积累的底蕴,拒绝这份邀请倒也不算什么。
但当时的她正在筹备复出事宜,正是需要重新打响自己知名度的时候,再加上她还刚从秦洛那儿得了一首歌,所以便顺势答应下来。
之所以当时找秦洛要了一首歌,并不是她想趁机占秦洛的便宜,更多的还是想要看看秦洛在歌曲创作方面的天赋到底有多高。
《你是人间四月天》固然不错,但还达不到能让她惊艳的地步,所以她想看看,秦洛是否真的有着能让自己为之惊叹的才华。
随后,秦洛用一首《泡沫》给予了沈芳一个强有力的回答。
当时沈芳接到秦洛的电话,说要到咖啡厅一叙,随后她就得到了这首歌,还因此碰巧见到了唐毓和许珂。
不过她并未把这几个小姑娘放在心上,倒是秦洛给她的那首歌,着实让她惊艳的不轻,以至于刚才见到秦洛时,她再次忍不住询问他是否想要成为歌手。
只可惜,秦洛志不在此——每每想起这一点,沈芳都觉得非常遗憾,有种华语乐坛错失了一份宝藏的惆怅。
“确实是一首好歌,”
刘明附和着点了点头,随后沉吟了一下,说道:“沈芳老师,这首歌和之前那首一样,从秦老师那儿得到的都是翻唱版权,从公司的角度来考虑,我在想我们要不要和秦老师达成合作,签订一份版权运作方面的合同。
”
顿了顿,他又继续补充道:“秦老师本人虽然没有当歌手的意思,但他却并没有把自己的歌掖着藏着,只要我们和他达成协议,之后他的歌都交给我们公司来运作,双方都能从中获利,算是共赢,您觉得怎么样?”
沈芳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既然是公司的主意,那让公司派人和他谈就是,问我做什么。
”
刘明嘿嘿一笑:“他一直不肯当歌手,想必是个钱财和名声不是特别追求的人,这样的人看似好说话,实则是软硬不吃,公司这不是看您和秦老师有交情么,想着谈起合作来成功率也要高一些,您觉得呢?”
沈芳沉吟了一下,想着这对秦洛的确不算是什么坏事,纵然秦洛对钱财和名声可能真的比较寡淡,但像这种能够为他赚取利益的事他应该也不会拒绝。
尤其沈芳也希望秦洛能再有新作问世,于是开口应道:“等校庆会结束后再说吧,我约他一起吃个饭。
”
“今晚吗?那您下午的行程?”
“都推了吧,最后一场表演是秦洛的节目,我要在这儿听他唱歌。
”
刘明闻言迟疑了一下,最后点头说道:“确实值得一听。
”
两人交流的时候,周围还有不少工作人员和学生频频看向沈芳,眼神中满是好奇和敬仰,表现的也略显拘谨。
对于普通人来说,明星就好像是生活在另一个平行线上的存在,他们总是出现在荧幕当中,沐浴在灯光之下。
他们衣着光鲜、生活富足,是无数普通人艳羡的对象,所以有人哪怕是能和明星握个手说个话,都能激动一整天。
后台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其中多是听说过沈芳的名声和歌声,却基本没怎么见过她的人。
如今见到这么一个活着的明星,大家在好奇的同时,却又不敢随意上前搭话,哪怕是想索要签名的人也只能生生摁住这个想法。
沈芳有注意到这一点,于是对着周围人们微微一笑,然后走到试衣间里换上了一身朴素的常服,接着戴上墨镜,和刘明一起离开后台,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
恰在这时,一个节目刚刚表演完毕。
“感谢刚才的几位同学为我们带来的精彩演出,接下来有请姚妍妍同学为我们带来她精心准备的歌曲,《学猫叫》……顺便一说,这首歌和刚才沈芳老师唱的《泡沫》是同一作者所著,请大家掌声欢迎!
”
当主持人的报幕声落下之后,现场不少人都表现得有些惊讶,而惊讶之余便是强烈的期待。
《泡沫》在前,这同一个作者所著的另一首歌,又会是怎样的动听?
沈芳更是眼前一亮,忍不住说道:“没想到他这次不仅要自己上台唱歌,还给别人也准备了歌,这可是意外窒息了。
”
刘明点了点头,他对秦洛的创作水平还是相当信任的,当即也是悄悄竖起耳朵,准备聆听接下来的歌曲。
很快,一个女孩儿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登上舞台。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