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色已到黎明时分,天边的太阳划破夜空,给蝙蝠洞口的瀑布镶上了一层金边。
布鲁斯实在太过疲惫了,当迪克的情况稳定下来后,他几乎是昏迷般沉睡了过去。
而在他昏睡前做的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请求杜牧将那些刺客联盟的尸体,放置在了冬眠利爪们的冷冻室内。
“接下来,我会储存他们的尸体60年。
”
布鲁斯当时站在冷冻室外,看着里面躺成一排的利爪道:“鉴于那些刺客能够复活,我选择用死亡的方式囚禁他们,直到60年后,他们原本的寿命临近结束时,再安排他们安葬或火化。
”
杜牧对此没有发表评价,这是布鲁斯的选择,而自己的选择是尊重。
不过杜牧看着那些利爪,发现了不少之前似乎是被浩克给打烂的家伙,甚至还有当初自己在武馆直接切掉脑袋的家伙。
此时他们却都身体完好,虽然陷入了冬眠当中,心跳几乎每分钟才跳一次,但显然还是活着的。
这让杜牧有些惊讶,没想到琥珀金的自愈效果如此强大。
布鲁斯也解释道:“哥谭下方确实有一汪拉撒路之池,猫头鹰法庭也发现了,并将其和琥珀金搭配起来创造的利爪……他们几乎有着恒定拉撒路之池的效果。
”
难怪当初那个利爪没有飘出来灵魂,原来是单纯的没死而已。
之后布鲁斯将迪克也送入冷冻室,尝试冬眠对方。
杜牧则在布鲁斯忙完一切,终于有时间休息后,才返回了武馆当中。
一回到武馆,就看到正和几个雇佣仆役一起打扫院子的班纳。
前院的演武场,一大半铺的都是石板,地平站得稳好练武,只有梅花桩那部分才是泥土地。
这让地面的清洁工作有点困难,他们清扫了一早上,地砖上仍然能看到红色印子的残留。
杜牧庆幸自己在用头盖骨囚禁了香主后,就把对方剩余部分的骨架烧掉了
不然这又是血又是骨架的,知道的人明白是杜天师斩妖除魔,不知道的恐怕以为这是什么妖邪魔窟了。
眼见班纳还想拿着刮刀去刮石砖,杜牧阻止道:“算了,一点血印而已,日后也不一定会少,表面弄干净就行了。
”
几个扫洒仆役闻言,便听命的停下手上的动作,重新回后院忙活去了。
杜牧看着他们的背影,心中沉吟,后院住的人越来越多了,虽然今年重建的时候后院扩建,把原本的菜园子都修成了长屋,面积比前院要大一倍,可住这么多人总归不是个事儿。
该考虑再购置些产业了。
班纳看到杜牧回来,也松了口气:“你可算回来了,浩克都等不及了。
”
杜牧一怔,奇怪的看着班纳:“你能和浩克交流了?不过浩克等我做什么。
”
班纳有些尴尬的推了推眼镜,他的眼镜在浩克变身的时候掉在了武馆的地上,出现了几道裂痕。
“我和浩克……其实一直能有限度的交流,但我们之前彼此看不顺眼,自然没什么话讲。
”
班纳快速掠过这个话题,随后解释道:“其实不是浩克在等你,而是我在等你。
你之前说每天让浩克出来两個小时放风,我同意之后,浩克就吵着想出来。
但我怕他失控,所以必须等你回来才行。
”
虽然杜牧在班纳面前,从未打包票说能约束浩克,但对方是班纳认识的最强大的人了。
也是第一个,只是站在浩克面前,就让对方乖乖回去,把身体还给自己的人。
或许杜牧对浩克的约束,不止在战斗力上,更是在精神上。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