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今的末法时代,诸神早已消亡,就连高天原也早已坠落凡尘烟消云散。
可此时黑布袋和尚却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千年前。
它又感觉到了那高高在上的视线,当年轻易将它封印的诸神。
又或者是比曾经的那些神灵更崇高的存在。
当年它是被守护这一片村落的土地神所封印,而后数百年被祭拜着,人们妄图通过祭奠来消除它的怨气。
但此时,祂看向了这里,祂的崇高远远不是土地神能够比拟的。
那是盖亚!
不是盖亚奥特曼。
是盖亚,身为大地母神、星球意志的盖亚。
这颗星球上,一切的一切都因为祂而诞生。
祂是最初,也是终末;是全,也是一;是一切的因,也是最终的果。
这是玲也没有掌握的力量。
在盖亚之光选中了她之后,她确实有了这个位格,但并不意味着以人类之身,她能够掌握这个位格的一切。
她是人类,又如何能动用一颗星球的底蕴?
而这一次,她借用千百年前流传至今的祭祀舞,自己向着自己祈祷,牵引下了真正属于星球意志这个位格的一丝力量。
这确实是奇妙的感觉。
身穿巫女服,手持神乐铃的她在向盖亚祈祷。
但同时,身负盖亚位格的她也感觉到了有人在通过神乐舞向自己祈祷——祈祷者和被祈祷者都是她本人,祈求祂降下垂怜的神恩。
自己申请、自己审批的感觉确实很奇妙。
她当然是同意了,于是星球意志投下了视线。
哪怕只有一丝,眼神的一瞥,但对于这个四十多亿年的岁月,诞生了自古生代至今所有生命的星球本身来说,区区一个魔神,也实在没必要关注太多。
对祂来说,魔神远远不够格,亚波人当然也不够格,真正能称得上是‘敌人’的,永远只有破灭根源体一个。
破灭根源体,那也是星球的意志,是地球的另一面。
祂渴望毁灭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破灭是祂的本能。
神的目光是有力量的,哪怕祂不说一词,不动一指,但已经足够。
玲也再一次握紧神乐铃,这次她没有挥下,而是双手捧在身前,她在祈祷,也在应允,然后那份应允的目光投在了神乐铃之上。
没有任何的言语能够形容那璀璨的光华。
那并不是光,不是物理学中用波粒二象性定义的,由光子组成的那个概念。
之所以说是‘光华’,只是人类浅薄的智慧所构成的语言没有其他更好的词汇去形容罢了。
神恩似海,神威如狱,那不属于人类能够理解的概念的范畴。
所以只能称之为‘光华’,当‘光华’在神乐铃绽放时,一切负面的情感、仇恨的怨念都不再被允许存在。
黑布袋和尚看到了那‘光华’,它的身体就像泡沫一样溃散,那个念头告诉它,它不被允许存在,于是它只能消失。
谁也不知道,最后的这个时刻,这个千年的魔神想了什么,或许魔神本身就不懂思考,又或许,它抱怨了一声,‘在当时如此信仰诸神的时候,在宏愿普度众生却被人杀死的时候,您为何不看我一眼呢?’
即便问了,它也不会得到任何的回答。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