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砰——”
笼罩在月色下华丽的古堡中,一个冷峻绝美的少年手持银枪,对准一个美貌女子扣动扳机,开出一枪。
枪口刹时射出一道耀目的光线,直接穿过美貌女子的身体。
“啊——”
美貌女子面目狰狞,强悍的身体在夺目的光线下一点点消散。
夏珞双眸冷厉,琉璃般的青色眼瞳中没有一丝波澜,对吸血鬼的猎杀仿佛已经习以为常。
银枪是夏珞针对纯血种吸血鬼量身研发,吸血鬼再强悍的肉身也抵御不住。
就在此时,突生变故。
美貌女子即将消散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
不到一分钟,身体恢复到完好无损的状态。
夏珞眼瞳微缩,这怎么可能?
夏珞眸色一冷,对准美貌女子连续开出几枪!
美貌女子的速度快到肉眼捕捉不到。
每一枪都落了空。
此时美貌女子的身体,装的是凤卿的灵魂。
凤卿刚修复完身体,就要应对夏珞的致命袭击。
好在她的反应够快,恰恰避开。
夏珞拧眉,疑惑不解。
血族亲王赫丽?德古拉怎么突然变强这么多?
这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
疑惑间,夏珞顿时觉得背部发凉,腰身被一双白皙的手臂从后背环抱住,脖颈被微湿的舌尖轻轻舐过。
毛骨悚然之中带着一线道不明的异样感。
夏珞心绪微乱,没能及时避开凤卿,脖颈的皮肤被两颗尖尖的牙齿刺入,微微的刺痛过后,皮肤很快被吸血鬼释放的抗凝血因子麻痹,几乎没有什么痛觉。
夏珞清晰感受到颈动脉中的血液被一点点吸走。
他用力咬了一下舌尖,让自己的大脑保持清醒。
他手腕一转,枪口对准身后的凤卿,正要扣下扳机时,凤卿的手比他更快。
抢过他手中的枪,收入空间。
夏珞是血族和人类的后代,身体的强悍程度不输于吸血鬼,一向身手矫健的他,在凤卿面前没有发挥的余地,怎么也挣脱不开。
随着血液的流失,身体发麻的感觉加重。
凤卿克制住血族嗜血的本能,停下了吸血的动作,舌尖轻轻舔舐被咬出来的伤口。
夏珞觉得自己很奇怪。
他本应该厌恶吸血鬼才对,为什么这只吸血鬼对他做出这种事,他心里却讨厌不起来?
脖颈处,舌尖轻轻舐过时带起的微凉感,不仅不讨厌,还有点隐隐的喜欢。
夏珞对自己的身体反应既羞耻又愤怒,出口的声音不自觉带上了一丝无措的怒意,“停下,不准再舔了!”
“吸血鬼的唾液可以加速伤口的愈合。”
凤卿实话实说,为他舔舐伤口,真的是出于好意。
凤卿脸皮很厚,直接忽略伤口是她造成的事实。
伤口舔舐得差不多后,凤卿缓缓松开夏珞,“这次吸的血有点多,算是你对我出手的处罚,下次我会吸少点。”
夏珞气笑,还有下次?
作为实力最强的吸血鬼猎人,以往的吸血鬼别说吸他的血,连碰到他衣服的机会都没有。
风寄灵,一朝穿越成了被毒哑被下药的侍郎府小姐,性如烈火的她,怎肯任人摆布,太监了狗男人,火烧宅院,搅得人仰马翻后,一个不注意,滚落山涧。送上门的美少年,正好用来解药。一夜情浓,风寄灵竟凭空消失了。五年后,为了一株宝药,二人再次相遇。彼时,美少年成了位高权重的王爷,豆芽菜少女成了单亲带娃的女医。王爷,你这长相,丑帅丑帅的,要不要我给你做个微调。某王爷冷笑,撕掉脸上的面具,抱起身旁的小崽子。现在再看看,是本王帅,还是我们的儿子帅?...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烂尾小说高开低走,读者怨念爆表疯狂刷负分,小说修改系统出动,绑定每个小说里的女配,修改反派剧情,挽救小说世界。然而第一个世界国师反派被女帝宿主打断手脚,收为后宫。第二个世界阴暗反派被白莲宿主捆绑囚禁,生死未卜。第三个世界强惨反派被病娇宿主夺取内丹,沦为鼎炉。读者泪目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反派!每个世界相对独立,男女主均为切片,1v1,最后一个世界收束...
晋上卿简介emspemsp关于晋上卿重生春秋晋国,成为尚未发迹的魏氏家族一员,名唤魏相。这是一个熠熠生辉的时代,也是一个刀光剑影的时代。秦穆公遗泽未散,殊不知秦之沉沦刚刚开始。楚庄王磨刀霍霍,正准备饮马黄河问鼎中原。上...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