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阁楼前,没有了昏暗的灯光,四处漆黑一片,静的吓人。
吴迪突然站住,鼓足勇气回头看看有没有人在跟踪她。
这时人影没了,风声也小了,只有一只干瘦的小猫,瞪着一双贼亮的眼睛看着她,像是祈求能否给它一口吃的东西。
吴迪心想,我也是刚吃了一小碗馄饨,都没舍得点大碗馄饨。
书包里除了书和一个茶缸子,干净的连一块点心渣都没有,上哪弄点吃的东西喂你?
她狠了狠心,没有再去看那只干瘦的小花猫,信步走进阁楼,走进她的夹道间。
屋子的房顶上,是一个十五瓦的小灯泡,连个罩子都没有。
她一进来,便用手在墙壁上摸索着找那根灯绳,一根细小的灯绳,连着房顶上的小灯泡。
她用力拽了一下,灯就亮了。
灯光是黄色的,照得墙壁都是黄色的,桌子是黄色的,睡觉的单人床是黄色的,整间屋子都是黄色的。
她走到桌子前,拿起暖壶晃了晃,暖壶是空的。
走出房间去外边公用间烧壶开水。
公用间的炉子已经熄灭,没有一点热乎劲儿,应该是大家都做完饭,没有人再往里面续煤。
她用小奶锅接了一锅凉水,重新走回夹道间。
估计现在的用电高峰过去了,用电炉子烧一锅开水不会断电吧?
她从床底下,又把电炉子拿了出来,放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插上电,这次还好,没有断电。
很快烧了一小锅开水。
拔掉电源,等待电炉子不太热的时候,继续放回床下。
她把那小锅开水灌入暖壶中,留下一点儿够今天晚上喝的,明天早晨的都够了,就这么将就着吧。
吴迪以胜利者的姿态,满心欢喜地度过了一个夜晚。
八十年代,大街小巷的报刊杂志种类越来越多,有《收获》、《读者文摘》、《大众电影》、《知音》等等。
吴迪尤其喜欢看《读者文摘》,每出来一期,她基本上都买回来看。
她觉得该杂志主要发掘出人性中的真、善、美,且体现出了人文关怀。
该刊物内容及形式方面与时俱进,追求高品位、高质量,力求精品,并以其形式和内容的丰富性及多样性。
由于她备受各个年龄段和不同阶层读者的喜爱与拥护。
每个月两期的杂志,刚一出版,便被抢购一空。
吴迪手捧着早晨起来刚买回来的《读者文摘》,爱不释手,一到单位就迫不及待地翻开第一页,先看看目录,挑她最感兴趣的文章看,然后再每一篇都陆陆续续读一遍。
通过文摘中读过的文章,她总结出一条自己关于审美的观点。
人性的美,不在其有华丽的外表,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一颗善良的心和博爱的心。
她是集心里美、气质美、形体美、语言美、神情美和妆容美的总和。
这一期的《读者文摘》可读性的文章很多,因为到单位比较早,还没有到上班的时间。
她挑选了一篇津津有味地读着,完全把昨天老板说的话给忘到九霄云外。
在这篇文章中,对优雅女人的诠释一段话吸引了吴迪的目光,文中说:岁月馈赠给女人最好的礼物,就是从内而外散发出的气质和自信。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