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8章(第2页)

说完,朝阳干脆利落转身就飘。

沈菁脑袋跟着转,目送它飘出卧室门,又伸伸胳膊,看了眼手机。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睡得太好的原因,她今天醒得格外的早,现在还差点儿才到八点,她的闹钟都还没开始叫。

把闹钟关掉,听到谢殊均睡得不好,打算跟他发个消息,可想了想还是算了,还是别去分散人注意力了。

掀开被子起身,飞快地刷牙洗脸护肤,整理被子,换了身家居服才出去吃饭。

在客厅巡视一圈,沈菁往厨房走,嘴里嘀咕:“跑哪儿去了,还没回来,总不能真吐了吧。”

厨房看起来格外整洁,除了冰箱没有任何亮着的小电器。

“嗯?”

我那么愉快的早饭呢?

环顾一圈,眼尖地发现冰箱门上贴着便利贴。

走近后果然是熟悉的字迹——早饭在冰箱,给你装着。

原来还是有早饭的,可是为什么还要放冰箱?

一边心里奇着怪,一边打开冰箱,见到熟悉的盘子,上面还扣着一个碗。

拿出来放在料理台上,拿开倒扣的碗,里面是一个鸡蛋和一盒牛奶,在下面还有另一张便利贴,字被挡住了。

沈菁拿起牛奶,把便利贴取出来。

心里的奇怪变成一个个硕大的问号顶在脑门儿上。

——把鸡蛋煮一下牛奶热一下,牛奶记得要倒出来热。

“?”

所以鸡蛋还是生的?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直说没煮早饭?

无语,但还是乖乖按照字条上的话插上小电锅准备煮鸡蛋热牛奶。

约摸十分钟后,沈菁看着面前的简陋的早餐,叹气:“果然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

鸡蛋有些烫手,她先用勺子舀了口碗里的牛奶。

“确实,确实简陋。”

朝阳回来了,飘在她边上探头点评,“谢殊均终于罢工了吗?”

沈菁没好气瞪了它一眼:“什么叫罢工,你不是说他起晚了吗,他只是来不及,需要让我自己动手完成了最后一步。”

最后一步,把生的变成熟的。

朝阳刚回来,并没有看到厨房里的字条,听了这话也只是一脸恍然:“噢,也是,晚了小半个小时呢。”

三分钟后,朝阳感叹:“你今天吃的真快。”

最后一口鸡蛋差点噎到,沈菁喝下那点儿碗底,给它一个白眼。

可不废话吗!

就一盒奶一个鸡蛋,跟平时能比吗?

斜它一眼,表情高冷地去厨房洗碗。

朝阳跟着她,哪怕没有发现她心里的惆怅也对她的高冷视而不见:“今天做什么,你都在谢殊均那过明路了?”

闻言,沈菁恢复正经,手上的动作不停:“昨晚都忘了问问林妈妈谢爸爸有没有问问他,哎,怎么就忘了。”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