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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就要弄弄清楚,他的米是运到什么地方去。
运到不曾失守的地方去,我可以借给他,但如果是运到“长毛”
那里,这笔生意就不能做。
我可以帮助朝廷,但不能帮助“长毛”
。
在胡雪岩心里,他是大清的臣民,通过帮助朝廷而赚钱,自然是从正路赚钱,“长毛”
(也就是太平军)自然是逆贼,帮助他们就是“附逆”
,由此去赚钱,自然不是从正路赚钱,违背了这一大原则,即使获利再大,也不能做。
撇开胡雪岩以大清臣民自居而鄙视太平军这一点不论,仅从做生意的角度看,胡雪岩的说法和作法,应该是很能给人以启示的。
事实上,做生意不能违背大原则,要牢牢把握一个正路,即使仅从商人求利的角度看,也是完全必要的。
做生意从正路去走,往往可以名
利双收,即便一笔生意失败了,也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而违背道义,不走正路,必将遭人唾弃,一旦失败往往一败涂地,名利两失,不可收拾。
不用说,一定要去做遭人唾弃、名利两失的事情,那就实在是愚不可及了。
成功语录:
我们还是从正路上去走最好。
顺应市场,规矩办事
胡雪岩特别强调“做生意一定要照规矩来”
。
比如绿营兵军官罗尚德上战场之前将自己的银子存人阜康钱庄。
一方面他相信阜康的信用,另一方面他马上就要去打仗,生死未卜,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来,因此坚决不要存折。
但胡雪岩一定要开具存折。
他告诉罗尚德,因为他要去打仗,存折带在身上确实多有不
便,万一阵亡,这笔存款也就“死帐”
了,所以开具的存折可以交给第三者阜康
“档手”
刘庆生保管,但开具存折的手续也不能省略,因为客户存入款项,钱庄必须开具存折,这是照规矩束。
再比如与古应春、尤五、郁四等人合作做蚕丝销“洋庄”
,赚了十八万多银了,但这赚头只不过是帐面上的“虚好看”
,生意过程中各项费用除开,加上必要的各处打点,与尤五、占应春等生意合伙人分过红利之后,这笔赚头不仅分文不剩,甚至还有一万多银子的“宕账”
,也就是亏空。
虽然既是合作伙伴又是朋友的古应春自己主动要求不要这份红利,但胡雪岩即使自己分文不剩也仍然坚持该分的照样分,因为既足合作伙伴,红利就必须均沾,这也是照规矩米。
还有,胡雪岩的生意开始于太平天国起义由盛到衰的时期,但他决不和太平军做生意,这是他确定的一条决不逾越的大原则。
他的钱庄不向太平军放款,甚至不对与太平军有联系的商人放款,他也不在太平军据守的地区做其他生意,比如粮食、军火都决不运往被太平军占领的地方。
太平军攻下杭州之后,也曾邀他回杭州帮助“善后”
,他的生意根基在杭州,而且当时他的老母妻女也都陷在杭州,以一般生意人的眼光,既可照顾自己的生意,又可保护老母妻女,何乐不为?商人求利,管他谁家天下。
但胡雪岩仍然坚持不去。
因为无论如何,当时天下仍然是大清的天下,与太平军做生意违反朝廷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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